1.發布招標公告:根據《發布招標公告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擬發布的招標公告文本應當由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招標人借助電子簽名在網上起草招標公告並蓋章;實現招標信息的壹次性發布和供應商的批量接收;
2.網上投標報名:投標人網上閱讀電子招標公告,網上準備電子標書,提交資格審查文件。相對於逐頁貼角標、騎縫章的紙質標書,“動動手指”就能快速完成電子簽名;
3.網上開標評標:電子招標模式實現了評標員在線遠程評標。電子簽名功能與評標系統集成後,評標人員可以在線填寫評標意見,經認證後在線簽字確認。
4.網上簽約:采購人通過網上收集、比較供應商的投標信息,最終確定評標結果並公布,招標結果可以快速反饋給招標人和中標人。中標人和投標人可以通過網上簽約的方式完成與招標人簽訂采購合同,縮短了企業的采購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