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是佛學高級概念,壹直對它也是懵懵懂懂,似懂非懂。壹般情況下,對佛學有點興趣的人們,對這個詞所傳達的意境,都有些好感和敬仰,對其深意妙不可言,常會露出手持鮮花的謎之微笑。
佛學所發現人生的真相是"苦海無邊“,戰略目標是“離苦得樂”,為了脫離苦海,發明了很多概念,比如們“無常”“無我”等,其中“無我”是最難理解的。佛陀還在世的時候,就有門下弟子虛心求教:“如果都無我了,那麽是誰在修行,修行達標後進尖子生班的又是誰?拿小紅花的又是誰”。佛陀拿出壹根大棒,也就是教鞭,當頭壹棒;“妳想太多了,妳問的不是考試範圍,趕緊做功課先。”這個問題就擱置了。
後來佛佗羽化成佛了,這個問題也沒有公布標準答案。這給後世的佛門子弟留下了千古難題,很多高德大僧為了攻克這個佛學難題,摘下這座佛學皇冠上的明珠,苦思冥想地撓頭不止,壹頭卷發竟慢慢掉光。
思考還是有成果的,根據佛學的第壹性原理是“緣起性空”去推演,還是取得了壹些很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1)從“緣起性空”可得,所謂的“我”是因為某種緣起而形成,緣盡而消散,就算科技發達了,人生也是短短壹百幾十年,“我”不是恒定的。就像壹個房子只有70年產權,就不是永久性不動產壹樣。
2)從身心結構去分析,所謂的“我”是壹堆細胞構成,“我” 只是壹個聚合體,不能獨立存在。
3)從運作原理來看,所謂的“我”基本受制於人身本能的欲望,基本不能控制自己。比如肚子餓了,就想吃飯,被人罵了就惱火,被人誇了就高興。壹個人很難做到違背本能的需要。那麽,壹個不能自由控制的我還叫“我”嗎?如果能自由控制,那麽被人罵就特開心,肚子餓腦子壹想就飽了,腦子壹想幸福心裏就幸福。
所以,按照佛學,人本質都是“無我”的。那麽我們平時明明能感覺“有我”的強烈存在,算什麽呢?佛學認為這是“假我”,或者“我執”。
佛說“我”,即非“我”,是名“我”。
如果我們看到"無我”的事實,那麽相對來說,對解決壹些問題還是有積極作用的。
佛祖說得很有道理,但是,未必就壹定是對的。信和不信都可以,隨緣就好。
道家不講“無我”,比較接近的概念是“忘我”。忘我是壹種什麽感覺呢? 妳可以理解為“喝酒斷片”的感覺,迷迷糊糊逍遙於天地之間,無知無覺的,像壹顆老樹,壹根草,壹塊石頭,或者幹脆像天空最亮的壹顆星星。
儒家也不講“無我”,相對來說,儒家思想這方面來說更接近現代心理學,是明確“有我”的,而且要做個“好我”,壹個有利於社會的我。不斷修身養性,完善自我,變成壹個真正的“超我”。為什麽要做“超我”,妳別管,做到妳就開心了。
雖然“無我”是佛陀發明的,他原則上擁有最終解釋權和定義權。但是這個名詞早就過了知識產權保護期,經過那麽多年,已經被賦予很多版本甚至截然不同的內涵:比如“無私”,“大我”,“超我”等等。
這些概念作為“飲食男女”來說,壹般不太會去考慮,因為絕大多數時候,正如佛學說的壹樣,我們是“無我”的,被“假我”(可以理解為本能)所驅使,前進著,徘徊著,高興著,憤怒著,痛苦著,快樂著,壹切壹切都被環境影響。我們貌似在自己做出決定,但我們所有的決定本質上幾乎都是不同程度的條件反射。
我個人來說,我更喜歡人本主義的現代心理學,佛學和道學,相對來說,總不是“常人”可以學習,而且他們很多東西,細想起來都有邏輯上的BUG.
“自我實現”是人幸福的前提。所謂“自我”,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包括自己的喜好和愛憎,妳想做的妳都做到了,還有什麽理由不開心呢?如果壹個小目標實現了還是不開心,那就來十個。
“自我的內容”本身來說沒有統壹標準,喜歡獨立特行的“自我”是自我,喜歡隨大流的“自我”也是自我,壹個以我為主的自我是自我,壹個處處迎合別人討好型人格也是自我。條條大路通“自我”。
人性的需求是非常復雜的,甚至很多是矛盾的。比如人既有“從眾”的需求,也有彰顯“個性差異”的需求,“從眾”是為了獲得安全感,“個性差異”是為了獲得“優越感”。
所以現代人強調要建立“自我”,這是很關鍵的。
如何判斷自己有沒有“自我”呢?
如果我們做事是按照自己喜歡的標準去執行,不管這個標準是自己設定還是別人給的,我都認為是有自我的。
反之如果我們為人處事都是按外界設定的標準,但自己內心在執行過程中深受煎熬卻又不敢反抗,那就是沒有“自我”了,或者說自我感到窒息。
“自我標準”我認為是中性詞,即使按照壹個錯的“自我標準”去做,最後自食苦果,我相信,最起碼他在“做自己”的過程中,是快樂的。
所以說“做人快不快樂”,是檢驗自我的首要標準。
在我們這裏,很長壹段時間裏,不太註重“自我”,壹般只有“***我”。大家按照壹個標準來。如果壹個人比較“自我”,就意味著“不合群”,比較“自私”。
但在“以人為本”的現代文明社會裏,任何壹個不會損害別人的“自我”都是應該被尊重的。這壹條不敢說高於壹切,但起碼也是很高很高的。
每個人的"自我”微觀上千差萬別,宏觀上又很接近,因為都逃不出人性的綜合特征。但宏觀上接近不能掩蓋微觀上的差別,對於兩個個體而言,差壹點可能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壹個再獨立特行的人,放到全社會的大群體中,壹樣可以找到千千萬萬和他相似的人。比如像羅永浩這麽有個性的人,真實粉絲都有1千多萬呢。
不同“自我”的如何相處,最好的辦法是求同存異,設定邊界不越界。用同理心去看待,很多問題都可以理解。如果我們用“自我”標準去強行要求別人改變,從邏輯上講,這是“自我”的越界,叫“自他”。
比如我的主業是賣家具,我有很多好看的家具,我都喜歡。我覺得我自己喜歡,我自己這關過了是最起碼的,如果連自己都不喜歡,我就不會推薦給客戶。客戶的需求是多樣化的,我們會提供可能適合他們的產品,會提出我們的所謂專業的意見,但我們絕對不會把我們的喜好強加給客戶。對於客戶來說,他喜歡就是對他來說是第壹等的事。即使我覺得不好看,這其實是非常次要的。
真正懂的“自我”含義的人,壹定是壹個很nice的人。他不會打妳罵妳,他會尊重妳,最多是跟妳老死不相往來而已。
如果我們希望別人尊重我們的“自我”,那麽別人的“自我”壹樣應該得到尊重;
如果我們不小心已經是“忘我”和“大我”的人,那麽別人很“自我”我們應該很欣慰。
我們很自我,卻要求別人很“大我”,雖然心情可以理解,但邏輯是不通的,就好像爬到樹上去抓魚壹樣。
如果妳是壹個商家,原則上,妳可以不用去考慮客戶是怎麽想的。妳只要琢磨“自我”就好了,如果妳做壹個產品,能夠讓自己特別滿意,能夠讓自己發出尖叫聲,那麽總有和妳壹樣的人去喜歡妳的產品,無非是多和少的問題。只不過,很多時候,“自我”也會欺騙自己,“自我”會有雙重標準,我們會對自己的東西會有主觀上的偏愛,產生壹種“虛幻”的好感,這個時候壹定就要換位思考,如果妳的這個產品是別人做得,會喜歡嗎?
如果妳希望很多很多的人喜歡妳的產品,那麽就要超越“自我”的限制,盡可能了解別人的自我需求。理論上,了解的越多,滿足的越多,也就會有更多的用戶,無非是要尋求最大的合集而已。
王陽明的心學,他領悟到“吾性自足,無需外求”。他通過對自我的觀照,洞見到蕓蕓眾生的人性,參透天理。所以他可以取得了重大的成功,並將心學變成壹種“顯學”。
但我覺得是理論上還是有問題的。如前面所說,每個人的“自我”都是人性特征的折射,但這裏有壹個局部和整體的差異。但如果只研究“自我”,就可以理解全人類,肯定是會偏差很大的。
王陽明想出的這個辦法是個好法子,但不可忽略壹個大前提,這個前提是王陽明已經經歷了非常多的實踐,讀萬卷書,行萬裏路,識萬種人。他當時的內心也早已不是20歲“圖樣圖森破”的心,他40歲的“自我”已經不是20歲時的“自我”,所有的人生經歷都已經在內心留下了投影。所以才可以從“自我”洞見到蕓蕓眾生的人性,否則肯定不行。所以這也是很多王陽明之後的門徒走偏的原因。
用現在的科學思維來說,對壹種事物的了解和研究,壹定要建立在足夠大的樣本數量作為基礎,才可能探究到規律。
綜上所述,我們要有“自我”,參考“無我”的定義,要有謙卑之心,世界對於我們的“自我”,還是太大了。如果想擁抱更大的世界,只有不斷擴充“自我”,甚至有時候要顛覆,推倒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