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標準如下:公司員工人數在500人以下;年銷售額和總資產低於2億;無嚴重失信和異常經營行為;且綜合評價得分不低於60分,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為零。
法律客觀性: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托壹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技研發活動,獲得自主知識產權並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辦法》第六條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的居民企業。(二)從業人員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總資產不超過2億元。(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於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的類別。(4)企業最近壹年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科研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綜合評價得分不低於60分,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低於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