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退稅申請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納稅人可省略);
(3)完稅憑證(2008年1以後開具的壹般完稅函、壹般完稅證明、轉稅專用完稅證明、保險業專用發票);
(4)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強制保險單復印件(原件或復印件);
(六)涉及重復納稅的納稅人,需攜帶多次納稅的有效憑證及復印件。
對符合車船稅減免稅有關規定,納稅人需要辦理減免稅事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後,向納稅人開具車船稅減免稅憑證,納稅人憑車船稅減免稅憑證享受稅收優惠。
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對於需要納入免稅圖冊的車輛,機動車生產企業或納稅人應填寫《非運輸車輛帶固定裝置信息表》(以下簡稱《車輛信息表》),並將車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國家稅務總局將定期審核並發布免稅圖冊。車輛購置稅免稅圖冊管理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