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制作者對現有作品的改編、翻譯、註釋、整理,應當取得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制作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允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公開表演形式使用的,應當取得詞曲作者等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歌曲的版權應該解決的是原作者的授權,而不是原歌手。
因此,如果歌曲中含有他人作品,需要征得他人許可或者通過購買版權的方式使用歌曲,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將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所以主要是說隨著國人版權意識的極大提高,大部分國人對歌曲的版權費保持了認可的態度。如果歌曲中有其他歌曲,自然要交版權費。
希望采納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