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分為A、B、c三個等級。
壹、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標準
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基本條件
(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企業(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預登記文件)。
(二)專門從事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業務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企業。
(三)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與人員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
(四)具有承擔相應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業務的計算機、設備、運輸工具和質量檢測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甲級通信信息網絡系統企業資質標準
1.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負責人資質:企業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相當的專業水平;企業技術負責人應具有6年以上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集成工作經歷,並具有通信及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2.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單位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要求:企業應至少擁有80名通信及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的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於15人,工程師不少於35人,初級技術職稱人員或技術人員不少於25人,經濟系列初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20人。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求: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級),至少4人;企業項目負責人應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評估證書》(B級),人數不少於30人;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級),至少8人。
4.註冊資本: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65,438+00萬元。
5.業績: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近兩年完成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項目2個或投資654.38+00萬元以上的項目4個。
二、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乙級企業資質標準
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基本條件
(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企業(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預登記文件)。
(二)專門從事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業務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企業。
(三)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與人員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
(四)具有承擔相應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業務的計算機、設備、運輸工具和質量檢測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乙級通信信息網絡系統企業資質標準
1.相關負責人資質: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單位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企業技術負責人應具有4年以上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工作經歷,並具有通信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2.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要求:企業應至少擁有60名通信及相關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的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高級工程師至少10名,工程師至少25名,具有初級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或技師至少20名,經濟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人員至少5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持有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資格證書的不少於15人。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求: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級),至少3人;企業項目負責人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評估證書》(B級),人數不少於15人;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級),且人數不少於6人。
4.註冊資本: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5.業績: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近兩年完成投資10萬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項目2項或投資400萬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項目5項,首次申請乙級資質的除外。
三、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丙級企業資質標準
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基本條件
(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企業(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預登記文件)。
(二)專門從事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業務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企業。
(三)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與人員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
(四)具有承擔相應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業務的計算機、設備、運輸工具和質量檢測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C類通信信息網絡系統企業資質標準
1.相關負責人資質: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企業技術負責人應具有2年以上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工作經歷,並具有通信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2.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要求: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單位至少應有35名通信及相關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的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高級工程師至少3名,工程師至少15名,初級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至少15名,經濟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人員不少。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8人。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求: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級),至少2人;企業項目負責人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級),人數不少於10人;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級),且人數不少於4人。
4.註冊資本: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5.業績:信息網絡系統施工企業近兩年完成投資200萬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項目5個,首次申請丙級資質的除外。
四。通信與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企業的經營範圍
1.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是指項目後期的總體方案規劃、設計、設備配置與選型、軟件開發、項目實施、運行保障等活動的實施過程。
2.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的業務範圍包括:通信業務網絡、電信支撐網絡、電信基礎網絡。
通信業務網:包括各種網絡業務節點和由業務節點組成的網絡,如電話交換網、智能網、數據網、多媒體網等。
電信基礎網絡:包括各種傳輸網絡,如光纜、微波通信、衛星通信、接入網等。
電信支撐網絡:包括支撐電信網絡的各種網絡或系統,如網絡管理系統、信令網、同步網、計費系統、呼叫系統、呼叫中心、數據中心等。
3.甲、乙、丙三方的具體經營範圍為:
甲級企業資質標準認證
甲級:可承擔全國範圍內各種規模的通信業務網絡系統、電信支撐網絡系統、電信基礎網絡系統的集成。
乙級企業資質標準認證
乙級:在全國範圍內承接下列規模的業務:
(1)通信業務網絡系統集成專業:承接投資額2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2)電信支撐網絡系統集成專業:承擔投資額2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3)電信基礎網絡系統集成專業:承擔投資額1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
C級企業資質標準認證
丙級:在全國範圍內承接下列規模的業務:
(1)通信業務網絡系統集成專業:承接投資額10萬元以下的項目;
(2)電信支撐網絡系統集成專業:承擔投資額654.38+00萬元以下的項目;
(3)電信基礎網絡系統集成專業:承擔投資額500萬元以下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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