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質審查是發明專利申請在授權以前必經壹個階段。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的目的在於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當被授予專利權,特別是確定其是否符合專利法有關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實質審查程序通常由申請人提出請求後啟動。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會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
實質審查需要申請人自專利的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起三年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實審請求。
實審請求的手續:在前面所述的3年內提交《實審請求書》,並繳納實審費2500元(如果辦理了費用減緩的話,單位只要750,個人只要375。)
審查員在實質審查過程中會了解申請案相關領域的現有技術,並詳細檢索申請案的申請日以前國內外公開的現有技術文獻,從而對申請案的“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等實質性要件進行審查,審查員認為申請案有不符合專利法以及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時,會發出通知書,申請人需要在答復期限內對通知書提出的問題進行文字答復,即我們常說的答辯,審查員和申請人的答辯可能會反復多次,直到申請被授予專利權、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
申請人在處理答辯過程中需要註意以下三點:
(1)不要超過答辯的期限,否則專利會被視為撤回;
(2)如果需要修改權利要求時註意不要修改超範圍;
(3)註意不要將保護範圍縮得太小,導致專利容易被規避。正是因為發明專利采取的是實質審查制,因此其審查周期較長,壹般在2年以上,具體每個申請案的審查周期與答辯的次數成正比,答辯次數越多,審查周期越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