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民事經濟糾紛收費。

民事經濟糾紛收費。

民事經濟糾紛的訴訟費標準視不同情況而定,壹般可按涉案金額的壹定比例收取。不超過10000的,可按每件50元支付,超過10000至100000的,可據實支付。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支付;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次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 .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次繳納;

8 .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9 .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

(2)非財產案件的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以上是民事經濟糾紛的訴訟費用標準。具體情況下,雙方協商壹致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簽訂協議進行處理。但如果是故意不還,他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