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權的許可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許可使用改編權,必須與被許可人訂立書面合同。通過合同,著作權人和使用者可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那麽,改編權的許可範圍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八戒知識產權就帶妳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改編權允許使用的範圍(1)允許使用改編權的權利類型,即專有改編權或非專有改編權。權利類型必須在許可合同中明確,否則,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授予獨占改編權,則適配者只能獲得非獨占改編權。(二)許可使用改編權的形式。也就是允許別人把自己的作品改編成什麽形式的作品。(三)許可使用改編權的範圍和期限。許可合同中規定了改編權的地域範圍,旨在使著作權人能夠控制其作品的流通,監督被許可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法律規定期限的目的是督促改編權使用者及時使用作品,加快作品的傳播和流通,防止專有改編權壟斷改編權的使用。(4)支付標準和方式。關於支付標準,可以以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標準或者雙方約定為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充分體現智力作品的價值,著作權人應當主張雙方按照意思自治原則約定報酬標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以拍賣改編權許可的形式確定報酬標準。在支付方式上,應借鑒國際慣例,逐步采用版權稅制度,確保版權人從其創作中獲得收益。(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