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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和經濟法的研究方向及應用

民商法1。研究方向根據業務範圍,可根據需要設置以下研究方向:民法通則、民事權利(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人身權也可單列)、民事責任(合同責任、侵權責任也可單列)、商法理論與實務(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保險法也可單列)。

2.主要課程有中國民法(可分為民法通則、物權法、債(合同)法、侵權法、人身權法、知識產權法)、婚姻法、繼承法、商法理論(可分為公司法、票據法、破產法、保險法、海商法)和涉外民商法專題。每個研究方向的具體課程可以根據情況單獨設置。

經濟法是壹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是壹個需要多方面探索的廣闊領域。考慮到需要和可能,當前和長遠,本專業有以下研究方向:經濟法基礎理論,主要研究經濟法的本質及其運行機制功能,是經濟法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企業公司法,主要研究企業公司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的法律問題,包括經濟合同法、財稅金融法、涉外經濟法、

國家宏觀調控法。

2.主要課程有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公司法(含破產法)、經濟合同法、財稅金融法、涉外經濟法、工業產權法、國家宏觀調控法。每個研究方向都有幾門課程,還可以酌情開設其他特色課程。

●第二,相鄰學科

民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經濟法。

吉林大學法學院2007年經濟法招生目錄

招生年份:2007年本部招生人數:395專業代碼:030107。

研究方向考試科目復試註意事項

01經濟法理論

02市場監管法

03宏觀調控法

04勞動和社會保障法①101政治

②201英語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04德語

③624法學理論(含憲法學)

④425綜合(刑法民法)經濟法勞動法3年。

跨學科考試:行政法、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