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課程有中國民法(可分為民法通則、物權法、債(合同)法、侵權法、人身權法、知識產權法)、婚姻法、繼承法、商法理論(可分為公司法、票據法、破產法、保險法、海商法)和涉外民商法專題。每個研究方向的具體課程可以根據情況單獨設置。
經濟法是壹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是壹個需要多方面探索的廣闊領域。考慮到需要和可能,當前和長遠,本專業有以下研究方向:經濟法基礎理論,主要研究經濟法的本質及其運行機制功能,是經濟法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企業公司法,主要研究企業公司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的法律問題,包括經濟合同法、財稅金融法、涉外經濟法、
國家宏觀調控法。
2.主要課程有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公司法(含破產法)、經濟合同法、財稅金融法、涉外經濟法、工業產權法、國家宏觀調控法。每個研究方向都有幾門課程,還可以酌情開設其他特色課程。
●第二,相鄰學科
民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經濟法。
吉林大學法學院2007年經濟法招生目錄
招生年份:2007年本部招生人數:395專業代碼:030107。
研究方向考試科目復試註意事項
01經濟法理論
02市場監管法
03宏觀調控法
04勞動和社會保障法①101政治
②201英語或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04德語
③624法學理論(含憲法學)
④425綜合(刑法民法)經濟法勞動法3年。
跨學科考試:行政法、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