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爾古納市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根據呼倫貝爾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呼教師字〔2021〕20號)文件要求,我市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於11月8日—12月17日進行,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壹、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範圍
(壹)戶籍在額爾古納市的人員。
(二)持有額爾古納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持有我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額爾古納市部隊現役軍人。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壹)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定部署,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於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他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與筆試科目相同學科的面試。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壹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並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報名流程和時間安排
(壹)網上申報
凡在我市2021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於11月08日至11月17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註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並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於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在讀專升本、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二)現場確認
審核時間、地點: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現場審核地點在額爾古納市教育和科技局101室,時間為12月1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同時審核非師範類申請人,並發放《非師範類申請人參加素質能力測試的通知》,素質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在現場審核時另行通知。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審核,未按規定時間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申請人現場審核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壹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壹份。
(3)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5)駐額爾古納市部隊現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於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範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系統驗證通過的無需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壹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非師範(能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除外)及師範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
《呼倫貝爾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壹份,請申請人自行下載(見附件)。必須為額爾古納市教育和科技局指定的額爾古納市人民醫院或莫爾道嘎市中蒙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使用其他《體檢表》體檢結果視為無效,具體的體檢時間安排在現場確認之前即可(11月8日開始體檢)。體檢當日不得飲水、進食(2天左右出體檢結果)。
6.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3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範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額爾古納市教育和科技局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後,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並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和申請表各壹份。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以電話通知為準,請及時關註額爾古納市教育和科技局發布的領取通知。
四、其他事項
(壹)認定工作結束後,30天內完成資格證書發放工作
(二)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簡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取消申請教師資格時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證件的復印件,其中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對比無誤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
(三)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並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於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於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教師資格認定“限制庫”和失信人員名單,5年內不允許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五)咨詢電話:15049040779
舉報電話:0470—6822651
五、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壹)現場確認及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時考生須出示本人行程碼,並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