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我國首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出臺將改變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狀況,為更加有效地實施醫保基金使用監管、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條例》強調,醫療保障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挪用。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參保人員等不得通過偽造、變造、隱匿、塗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醫保詐騙呈現高發、多發態勢
近幾年,醫保詐騙呈現高發、多發態勢,公安部門重拳出擊。僅2020年,全國公安機關就偵辦此類案件139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繳醫保基金4億多元。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秦運彪表示,下壹步,公安機關將會同醫療保障部門,部署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打擊整治各類醫保詐騙犯罪。
他說:“我們將認真履行公安機關職能,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增強打擊醫保詐騙犯罪整體合力,形成快偵快破、嚴打高壓態勢;對各類醫保詐騙案件深入分析研判,及時發現隱患漏洞,通報有關部門完善監管機制,加強源頭防範,最大限度預防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今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