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是壹種金融機構,主要提供與企業、政府和機構客戶相關的投融資服務、並購重組、證券發行、資產管理等服務。在投行的日常業務中,通常會接受不同類型客戶或方案的咨詢和委托。在“建立投行”的過程中,投行會對這些潛在的業務、融資、並購、證券發行等項目進行初步評估,主要考慮業務的可行性、規模和潛在盈利空間,以及客戶的背景和信譽。如果該業務符合投資銀行的投資策略和風險收益計劃,投資銀行可以進壹步向客戶推薦該業務或介紹相應的投資計劃。
投資銀行項目立項是壹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是投資銀行與客戶進壹步討論和協商的前提。項目審核完成後,如果業務得到投行認可並推薦給客戶,下壹步可能是更詳細的盡職調查、文件起草等完成交易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