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核酸檢測和“現場編碼”在監測預警、疫情追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準確高效地做好全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威海市轄區內的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流動人口和外來人員,均應參加我市的核酸檢測,並按屬地通知要求的周期和頻率實施。
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領導小組將根據疫情變化和防控需要,動態調整各類人群的具體範圍和核酸檢測頻率。
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政務服務大廳、學校、托幼機構、醫院、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養老服務機構、餐飲單位、賓館、浴池、民宿、超市、農貿市場、藥店、文化娛樂、旅遊景點、各類企業、交通站點出入口、公共交通、營運車輛、輪渡、冷鏈食品生產加工運輸、物流快遞。居民區等場所以及其他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經營服務的場所,應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或懸掛“場所代碼”,嚴格落實進入人員掃碼登記要求,做到每掃壹人、每掃壹測、每差壹報、不漏壹人。
各區、市、開發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管理責任。要按照核酸檢測“應查必檢、應檢必檢”和“應申請必檢”的原則,督促各類人員嚴格按照周期和頻率進行核酸檢測,督促各類場所及時申請和規範使用“場所代碼”,實現核酸檢測“應查必檢、應檢必檢”場所代碼使用全覆蓋。
各類場所要安排專人負責提醒進入者掃碼並進行檢查。被告知後拒絕掃碼報名的不能進入。對未嚴格執行《現場守則》使用要求的,將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威海市轄區居民應積極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按周期和頻率進行核酸檢測,進出各場所主動掃描“場地碼”並出示掃描結果,養成定期核酸檢測和“掃碼”的良好習慣;當掃描結果出現異常時,要全力配合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各區市、開發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保障公民信息安全,並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使用。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造成公民信息泄露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違反本通告,違反疫情防控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給妳的信息。
威海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