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2.答辯書應當記錄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3.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申報財產的程序如下:
1.要申報,必須向當地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提交完整的信息。按照以前的規定,申報必須全面,然後按照相關申報要求和程序進行申報;
2.書面初審意見應當提交給申請人進行初審,並根據申請標準和符合標準的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批。申請人資料齊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
1,因情況緊急需要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對其合法權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2.申請人應當提供相互擔保;未提供扣繳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申請。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調查被告人的財產信息,向法院提交相關財產線索。壹般主要通過以下方式查詢被告的財產和銀行賬戶信息:
1.通過與被告的交易記錄、銀行對賬單、合同等文件,查詢被告的銀行賬戶;
2.如果被告是企業,可以去工商局調取被告的工商檔案,壹般會有被告的銀行開戶信息等信息;
3.查詢被告房產,可以委托律師到房管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壹般要去被告住所地、居住地的房管局查詢被告房屋位置信息和房屋登記信息存根,再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
4.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從銀行獲取被告的銀行賬戶信息;
5.向法院申請通過全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告銀行賬戶信息。目前,全國已有數千家銀行被納入執行查控系統,法院可以通過該系統對被告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和凍結措施。
綜上所述,如果被執行人收到財產申報報告令,法律會發來財產申報表,被執行人根據申報表內容申報現金、股票、房產、動產等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8條
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期間向人民法院報告。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後,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和支付人。
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