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電話咨詢:可以致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或勞動監察部門的咨詢電話,查詢勞動仲裁進度。咨詢時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仲裁案件的相關信息;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現場查詢: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現場查詢勞動仲裁進度,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明和仲裁案件的相關材料;
3、在網上查詢:有些地方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也提供了網上查詢服務,可以登錄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官方網站或相關政府網站,輸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仲裁案件的相關信息,查詢勞動仲裁進度。
查詢勞動仲裁進度的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需要填寫勞動仲裁申請書並提交給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包括勞動爭議的基本情況、事實和證據等;
2、勞動合同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記錄等相關證明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張;
3、仲裁費用繳納證明:申請人需要繳納壹定的仲裁費用,以便委員會進行仲裁,需要提供繳費的證明材料;
4、其他補充材料:根據不同的勞動爭議案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工作證明、調解協議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查詢勞動仲裁進度的具體方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可以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查詢途徑。同時,在查詢勞動仲裁進度時,也應當註意保護個人隱私和安全,不要泄露個人重要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壹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壹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十四條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