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蒲窪街東南行村;北:東蒲窪街東南行村
2020年3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及《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天津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津政發〔2014〕20號)的有關規定,以津規自資準函_2020_83號文件批準征收土地27.95321公頃,現將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建設單位及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
1、建設單位:天津市武清區土地整理中心;
2、建設項目:武清區土地整理中心收購整理地塊;
3、土地用途: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等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
東:東蒲窪街索張莊村;南:東蒲窪街索張莊村;
西:東蒲窪街索張莊村;北:東蒲窪街索張莊村;
三、征用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征收土地東蒲窪街索張莊村集體土地2.07826公頃(31.1739畝),具體情況如下:
地類名稱
征收土地面積(公頃)
耕地
1.44875
園地
0.
林地
0
草地
0
其他農用地
0.62951
建設用地
0
未利用地
0
合計
2.07826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天津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為55.5萬元/公頃,計115.34343萬元。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取貨幣補償,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規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農業人口11人,其中勞動力6人,采取社會保障和貨幣補償方式進行安置。
六、不涉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另行補償。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農民和其他權利人在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
特此公告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
2020年4月8日
武清區_2020_第32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來源: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發布時間: 2020年04月14日
經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與武清區東蒲窪街東南行村協商,簽訂了征地相關協議,征收東蒲窪街東南行村集體土地1.71544公頃,現就征地相關協議主要內容及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情況公示如下:
壹、擬征收土地位置
東:東蒲窪街東南行村;南:東蒲窪街東南行村;
西:東蒲窪街東南行村;北:東蒲窪街東南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