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1.入川前
屠憫者說張獻忠的軍隊紀律嚴明,說他好殺是滿政府造謠汙蔑編造的結果。事實如何
呢?張在入川前就以殘暴好殺好色聞名,請看清政府嚴厲查禁的反清知識分子明彭孫
貽著《平寇誌》:崇禎八年張獻忠焚毀鳳陽,“士民被殺者數萬,刨孕婦,註嬰兒於槊
,焚公私廬舍2650 余間”。同年12月,八大王(即張獻忠)攻克和州,“是時殺戮慘
毒,有縛人去淫其妻殺之者;有趨人父淫其女而殺之者;有裸孕婦***蔔腹中嬰兒男女
刨驗以為戲者;有以大鍋沸油擲嬰孩於內觀其跳躍啼好以為樂者...所虜子女萬千
,臨行不能多帶,盡殺兒趨,暴殘恒古未有.”
2.殺農民
”除城盡剿””凡居四野均叛逆,悉行剿滅,城內俱良民免死”屠殺方法是張的軍隊“前壹
日布兵環圍,次日開剿,四下齊向中央搜殺,如圍場合龍口之狀”。彭縣壹帶城野的分
解線是離城五裏,”搜各州縣山野,不分男女老少,逢人則殺”(《蜀難敘略》,侯之
鼎《時變紀略》,費密(川人,與張獻忠同時代,目擊證人)《荒書》,《蜀亂》)
3.殺知識分子
明末張獻忠在四川所建立的“大西”政權,開過6次科舉,有兩次以大屠殺告終,只有
4次是成功的,產生狀元4名。據《紀事略》等史書記載,有個叫龔濟民的儒生,在
應試策內肉麻地吹捧張獻忠品德超過堯舜,武功蓋過湯武,張獻忠看了心花怒放;更
覺得他的名字好,是濟世安民的好兆頭。便將他第壹個“抓舉”為狀元及第,實屬扯淡
。有個老童生熊炳,中了探花,自然是欣喜若狂。但在廷試策中,他好心好意勸張獻
忠不要局限於蜀中,作井底之蛙,要放眼全國,富有四海。張獻忠公然認為這是諷刺
自己,將熊炳淩遲處死,將其家中女眷打入娼門。
順治二年,張獻忠發詔舉辦“特科”,征集各地舉人、貢士、監生、民間才俊、醫蔔僧
道、隱士應試。“軍法嚴催上路,不至者殺,比坐鄰裏教官”“獻忠調遠近鄉紳赴成都盡
殺之。調各學生員聽考,到則禁之大慈寺。齊集之日,自寺門兩旁各站甲士三層。至
南城獻忠坐南城驗發。如發過,前壹人執高竿懸白紙旗壹付,上書“某府某州縣生員”
,教官在前,士子各領仆從行李在後,魚貫而行。至城門口,打落行李,剝去衣服,
出壹人,甲士即拿壹人,牽至南門橋上斫入水中。師生主仆悉赴清流,河水盡赤,屍
積流阻,十余日方飄蕩散去”(《蜀亂》,作者歐陽直當時在大西政權任職,可信度讀
者自明)屠殺了“自進士以至生員二萬二千三百有零,積屍成都大慈寺”。(《寄園寄
所寄》、《平寇誌》、《蜀碧》)
4.兩屠成都
壹屠成都即各史書上著名的“中園之役”。
1645年11月22日獻忠決意殺全城居民,先暗譴壹人偽報某路敵軍將到,將赴戰。軍人
大隊出城,分布各處把守要路,以防百姓逃走,城內之兵遍搜各家鋪戶,驅逐百姓出
城。由東南二門出,齊集沙壩橋邊….(〈四川通誌〉)殘殺之後,成都為之壹空,除少數
官員外別無居民.荒涼慘象,不忍矚目。獻忠剿滅成都後命令各鄉鎮村民移居成都….(
〈聖教入川記〉,作者是西方傳教士利類思和安文思,被張封為“天學國師”,屠城目
擊證人).
大順三年張獻忠撤離成都,焚毀全城,再將詔勸進城者全部屠盡.(《蜀亂》)
成都街道及民居不可復識達10余年。(〈成都史誌〉)官方史籍如《明史》者, “城
內雜樹成拱,狗食人肉若猛獸虎豹,……民逃深山中,草衣木食,遍體皆生毛”,成了白
毛女的老祖宗。 “成都地區千裏無煙”、“舉城盡為瓦礫”。虎豹白日出沒,清軍入成都
時為防野獸,只好夜宿城墻之上。
5.屠州縣
張獻忠 “將卒以殺人多少數功”,殺少了自己要遭剝皮。(〈明史〉)
史書上關於張屠城的記載比比皆是,三屠保寧,屠綿州、鞏州、順慶、廣元、潼川等
等不勝枚舉。其中極大規模的有:
1645年秋,馬元利、艾能奇屠成、龍兩府(《明史》《蜀碧》)崇慶(《蜀亂》)
劉文秀屠鞏州,鞏蒲二百裏為血肉之湯。接屠丹陵。
10月屠蛾眉(《灩預囊》)
1646年春狄三品屠眉州。是年夏屠順慶。(《明史》)
1645年令孫可望等四將軍分道出屠,窮鄉僻壤,深崖僻谷,無不搜及。得男手足二百
雙者升把總。正月出,五月回(《蜀碧》)。“每官兵回營,以所剁手掌驗功。凡有軍
官衙門掌如山積。而成都城內,幾如假山之千疊萬峰”(《蜀亂》歐陽直)。獻忠所到
之處,無論男女老少及牲畜悉行誅滅,房屋皆焚毀,山林亦遭毀滅。四鄉已無人跡,
皆為曠野。(〈聖教入川記〉)
6.殺戮士卒
屠殺開始以殺軍中收服的四川籍降軍和新兵為主,正月初十獻忠傳令“年十五以上殺之
,各路匯集所殺衛軍75萬,新軍23萬六千,家口32萬。”“獻忠欲北行,惡其同黨太多
,多置諜者以伺查營伍,有偶語者及小過,俱置之法,並連坐。。。是日即殺十余萬
人”(〈蜀亂〉)對四川官兵的屠殺在其撤出成都,經過順慶時終於“徹底解決”。“即
而無民可逞,乃自戮其卒,日壹兩萬人,初殺蜀卒,蜀盡及楚卒。楚盡乃殺同起之秦
卒。。。凡領人頭目,每日必開報十余人赴死。先疏後親,親盡及己”(〈蜀難敘略〉
)
7.殺大臣
性情暴虐,每日均殺人。大西的官員本有九百人。張獻忠離開成都時還有700人。
到他臨死時只有25人。大多被他殺死。或令鞭死,或令將頭皮截去,或淩遲碎剮,
種種非刑,壹言難盡。(《聖教入川記》外國傳教士)
8.殺女人
張獻忠率領的部隊於行經四川時,強奸了成千上萬川女之後,必砍其雙腿而棄屍於荒野
堆成小?健懊 闕!?.......
離開成都前,張命令各將士自殺其新收婦人。獻忠後妃300人除留20人外余均殺
絕。張軍許取女人,女眷皆由摟搶而來,“其屯留久者,或已成夫妻,有子女,軍行法
令,轍慘痛。”各營所有婦女齊集壹處,由兵圍繞,另選兵士壹隊為刀斧手,號令壹聲
,亂戡亂殺,哭慘之聲驚天動地,所殺婦女,凡40萬人。(馬爾定,1645年(屠殺
當年)記於北京〈聖教入川記〉)(〈蜀碧〉:殺家口32萬人)。獻忠狂喜欲舞,向
各官道賀,謂已脫離婦女拖累,前行無阻,定取天下。
9.殺醫僧匠役
據史料記載,明末清初大慈寺有僧千人,僅僅因為該寺藏匿壹位明朝的宗室,張獻忠
知道後便下令將這些僧人全部殺死(吳偉業(與張同時代)《綏寇紀略》卷十)“太醫
院有舊制銅人,召諸醫至,考驗針法,有壹穴差者立死。”“醫蔔百工匠役之人,或托
齋醮,或興大工,悉誘而殺之。”(《蜀難敘略》)
10.以殺人為樂
用"殺人如麻"這四個字形容張獻忠,顯然力度不夠。張獻忠創造了許多殺人的名堂,
譬如派遣將軍們四面出擊,"分屠各州縣",名曰"草殺"。上朝的時候,百官在下邊跪
著,他招呼數十只狗下殿,狗聞誰就把誰拉出去斬了,這叫"天殺"。又創生剝皮法,
皮未去而先絕者刑者抵死。(《四川通誌》《明史》)。照《蜀碧》和《蜀龜鑒》所
記載,他常常把小孩子擲在空中,任憑落下觸在槍尖上,看著那流著鮮血狂叫亂動的
情況以為快樂。可見他的殺人,替天報復以外,還寓著遊嬉的意義。
據說張獻忠以殺人為遊嬉的方法多得很,有壹回,他已積起了壹大堆的婦女的小腳,
帶著他的愛妾去觀賞。看了壹陣,覺得那山壹般的小腳堆上還缺少兩只出色的小腳做
頂尖,就把他愛妾的腳割下來放上去了。每到壹處,他照例殺壹大批人以後,還要把
頭,手和腳分別堆積起來,點清數目以後,記壹筆帳,還要刻在碑上。
壹天晚上,張獻忠把他自己的老婆和兒子都殺了。第二天很是懊悔,恨他的從人
不去勸阻,於是把從人也都殺了。他的妻子固然服從他,他的從人連殺他自己的妻子
都不敢去勸阻,更是絕對服從的;但他統統殺了。可見他的殺人,並非專為排除異己
張獻忠的殺人,有時無非出於好奇心,譬如殺壹個狀元的事。他很尊重那狀元,
只
是因為欽佩已極,要明白他為什麽能夠多才多藝,就把那狀元活活的剖開肚子來看了
8.鐵證如山
鐵證如山:成都驚現萬人坑
當地報紙報道,成都市新南門立交橋施工工地連續挖出數百具人體骨骼,而且可能還
有數目不詳的人骨埋在更深的土層中。記者在施工現場“隨處可見散亂的人骨,骷髏、
腿骨、脊椎骨、髖骨……淩亂地堆放在工地的壹角,其中壹兩具屍骨保存還比較完整”。
川大歷史系陳廷湘教授認為,在壹個地點發現如此多的屍骨在成都歷史上極為罕見。
估計這與宋末元初、明末清初兩次大屠殺有關,對地下文物的進壹步研究將極大地彌
補文獻記載中的不足。而成都市考古隊的魏主任更認為,通過對骨頭顏色和土層的判
斷,可以初步斷定這些人骨是明末清初時埋葬的。而且從骨頭堆積的密度來看,這些
屍骨是死亡後進行的二次埋葬。他推斷說,當時成都可能發生了壹起大規模死亡事件
。(四川新聞網)
專家證實:屍骨就是張獻忠幹的
在現場我們看到,仍有大量枯骨被不斷挖掘出來,在壹旁觀看的好奇者也非常多。市
考古隊魏主任告訴我們,現場勘查情況進壹步證實這些枯骨是二次性集中埋葬的集骨
葬。極有可能是戰亂或瘟疫造成大規模死亡,後來屍體又被集中堆放在同壹地點。“萬
人坑”所在處靠近以前的舊城墻,地方偏僻,少有人煙,是處理這些非正常死亡屍體的
最佳地段。根據屍骨的埋藏時間等情況和成都的地方歷史,完全可以推斷這些屍骨就
是張獻忠屠城時在戰亂或瘟疫中死亡的人。魏主任稱,雖然這些屍骨對研究成都歷史
有壹定的意義,壹本法國傳教士寫的書中說,那位傳教士親眼目睹了張獻忠軍隊就在
南門橋外屠殺了老百姓。 (四川新聞網)
天臺山發現數百僧人骨灰,與張獻忠屠殺有關
天臺山最近發現發現數百僧人骨灰。據史書記載,張攻天臺山,遭僧人抵抗。後從後
山攻入,將全寺僧眾屠滅。(四川新聞網)
我讀到《明史》和《明史紀事本末》等書上的這些描寫的時候,曾經懷疑寫史的人蓄
意汙蔑農民起義的領袖。這也是我們接受的歷史教育提醒我們警惕的東西。後來,偶
然看到壹些四川縣誌上的戶口記載,得到佐證,才不得不懷疑我自己的懷疑了。民國
《溫江縣誌》卷壹上說,溫江縣由於張獻忠的屠剿,"人類幾滅"。1659年清查戶口,
全縣僅存32戶,男31丁,女 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國《簡陽縣誌》卷
十九:"簡州賦役,原額人丁8495丁,明末兵荒為厲,概成曠野,僅存土著14戶。西
南三省的總丁數從萬歷六年占全國總丁的百分之十降至康熙二十四年(AD 1685)的百
分之壹點六,其中,四川的丁數比例還要減少得更多,大部分地區以至到了“彌望千裏
,絕無人煙”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