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可以轉為公司。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為其提供繼續使用原名稱字號、保持工商登記檔案延續性等市場主體組織形式轉變方面的便利,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咨詢服務。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個體戶可以轉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和個體獨資企業,個體戶戶轉為不同的公司類型的設立登記所需的資料有不同:
個體戶轉為有限公司所需的資料有:有限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股東監事等身份證,經營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企業名稱核準的通知書,個體戶註銷通知書。
個體戶轉為合夥企業所需的資料有:合夥申請書,合夥協議,合夥人身份證,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確認書,合夥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個體戶註銷通知書,其他相關規定資料。
個體戶轉為個人獨資企業所需資料:個人獨資企業的申請書,投資者身份證,個人獨資企業核準通知書,個體戶註銷通知書,其他相關規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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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為其提供繼續使用原名稱字號、保持工商登記檔案延續性等市場主體組織形式轉變方面的便利,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咨詢服務。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