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到期時,需要及時延期和換發。到期後長期不補辦的,證書作廢。如果沒有工商處理,就繼續使用。壹旦被工商發現,罰款5000到1000,公司停業整頓,證書也沒用了。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
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先取得營業執照等法律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為申請人。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投標單位的食堂,申請人應當是《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中載明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