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平臺所稱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經營者涉嫌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2.舉報由被舉報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通過自建網站等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舉報,由其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平臺內經營者的舉報由其實際經營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先行接到舉報的,也可以進行處理。
4.對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違法廣告的舉報,由廣告發布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廣告發布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難以處理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異地舉報的,可以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的舉報移送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廣告主所在地或者廣告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先接到舉報的,也可以處理。
對廣告主自行發布的違法互聯網廣告的舉報,由廣告主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5.匯報壹件事,壹件事。請不要重復舉報同壹件事。請不要在壹份舉報中反映不同舉報人的涉嫌違法行為。由於舉報和投訴的處理程序不同,請不要在舉報中包含投訴。
6.全國平臺12315只是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接收和處理相關舉報的途徑之壹。舉報人也可通過撥打當地熱線12315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公布的方式進行舉報。
7.本平臺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市場監管部門不會向舉報人或任何與舉報處理無關的人透露舉報人個人信息及舉報處理情況。
8.不得在本平臺發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不得造謠中傷他人。因留言行為引起的壹切法律責任由舉報人承擔。
9.意見、建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申請、市場監管部門來信來訪、反映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履職問題,請走專門程序和渠道,本平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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