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項,國家知識產權局統壹管理全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2018年3月,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CD兩項,國內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保護期限無需續展,永久有效。以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的使用人應為來自該地理標誌標示地區的生產經營者。
A項,國家知識產權局統壹管理全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2018年3月,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CD兩項,國內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保護期限無需續展,永久有效。以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的使用人應為來自該地理標誌標示地區的生產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