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舞臺和大學賽場完全不同,對於許多初入聯盟的菜鳥來說,壹出道就被狠狠地上了壹課。選秀夜被交易,新秀賽季被欺負,這都是十分常見的現象。不過有這麽壹位球員,他新秀賽季就敢要1億美元的大合同,最後還逼得NBA修改了規則。他就是94年的狀元秀格倫羅賓遜,他到底是什麽來頭呢?
格倫羅賓遜是個十足的天才,早在高中的時候,就已經是享譽全美的超級新人了。大學時,羅賓遜進入普渡大學念書,他迅速成為球隊王牌,也是整個NCAA賽場上最具競爭力的球星。大二場均砍下24.1分9.4籃板,大三場均砍下30.3分11.2籃板。要天賦有天賦,要技巧有技巧,羅賓遜也是早早鎖定狀元席位。
在1994年的選秀大會上,雄鹿隊毫不猶豫的用狀元簽選擇了格倫羅賓遜。雖然是個21歲的菜鳥,但羅賓遜卻是個狠角色,他開口就要13年1億美元的合同,在當時來說是天價合同。在和球隊僵持了很長壹段時間之後,雙方各讓壹步,最終羅賓遜簽下了10年6800萬美元的大合同,算是當年的大事件了。
羅賓遜的事件,也逼得NBA修改了新秀合同的規則,此後新秀合同工資有了上限規定,年限也多為3-4年,杜絕了強力新秀漫天要價的情況。能讓NBA改規則,大狗羅賓遜也算是實力了得了。
雖然新秀年要1億美金的合同很狂妄,但大狗羅賓遜的實力,絕對是配得上這份合同的。作為壹個身高2米01的鋒線,羅賓遜運動能力頂級,得分手段全面。菜鳥賽季,他就砍下了場均21.9分6.4籃板2.5助攻的華麗數據,投籃命中率也有45.1%,個人表現極其出色。此後他也壹直保持出色表現,是雄鹿隊的老大。
巔峰時期的羅賓遜,曾經2次入選全明星陣容,生涯場均可以砍下20.7分6.1籃板2.7助攻的數據,是標準的巨星數據。在生涯末期,羅賓遜還曾短暫加盟馬刺,並且以球隊替補的身份,拿到了NBA總冠軍,為自己的生涯畫上了壹個圓滿的句號。
值得壹提的是,羅賓遜當年簽下10年6800萬美元大合同時,是意氣風發的,也有不少球星對此很羨慕。不過此後聯盟薪金飛漲,全明星級別的球星薪水也都在千萬以上,但羅賓遜卻只拿著低廉的薪水,也是後悔不已,可以說是聰明反被聰明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