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組成的商標,其構成要素是顏色。以顏色組合方式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在申請書“商標申請聲明”壹欄中選擇“以顏色組合方式申請商標註冊”,並在“商標說明”壹欄中提交文字說明,註明顏色代碼,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
此外,還應在申請的商標圖樣盒中打印或粘貼彩色圖樣1份,並附黑白底稿1份。
2、指定顏色商標的申請需要聲明和填寫。
用彩色圖案申請商標註冊的,不需要申報。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1份彩色圖樣即可,並附上1份黑白底稿。
3.填寫“商標說明”
申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表格。使用立體標記或者聲音標記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說明該商標的使用方式。以顏色組合方式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書面說明,標明顏色代碼,並說明商標的使用方法。商標為外文或者含有外文的,應當說明其含義。申請將自然人肖像註冊為商標圖案的,應當予以說明。申請人應當對將他人肖像註冊為商標設計的申請進行說明,並附肖像人聲明。
4.申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也可以在此欄說明。
5.壹類的商標註冊費用為600元人民幣(限本類10項商品/服務,超出本類1的每項加收60元人民幣)。接受集體商標註冊費3000元。受理證書商標註冊費3000元。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申請時,應當在提交註冊申請的同時繳納商標註冊費。拿到註冊證就不需要繳納其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