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涉及兩起P2P暴雷事件,分別是愛錢進與微貸網暴雷,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
這兩個P2P平臺屬於所謂的頭部平臺,規模大,投資者多,資金量大,自然引發的關註及 社會 影響更大更深。不過這些年來大大小小的P2P接連暴雷,從幾千萬,幾億,到幾十億,再到幾百億都頻頻發生。但即便出現這麽多暴雷事件以後,仍有不少投資者仍然熱衷於這種投資渠道和投資方式,無疑是在刀口上舔血。壹旦p2p暴雷,這些投資者基本面臨血本無歸,或者只能退還部分本金。而這壹切還得有賴於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到相應的財產。
投資者要求代言人賠償,這個可能比較難以實現。畢竟根據法律規定, 只有關系消費者生命 健康 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當然,若對於這些代言人來說,最佳挽回形象的方式可能是退回相應的代言費用,用以補償這些投資者的損失。畢竟,對於這些投資者來說,這些代言費用可能都是來自於他們的錢。不過,這個是否合理及具有法律依據還是值得商榷。但不管怎麽樣,這些投資者想要汪涵等代言人賠償,這個可能存在壹定的法律障礙。但這個事情也給所有的明星警醒,更應當珍惜自己所擁有的知名度和以此建立起來的公眾口碑,在對待產品代言問題上應當是慎重再慎重!
但是,有個問題我們應當註意,就是這些P2P平臺成立已久且運營多年,為什麽直到今天才進行調查。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微貸網與愛錢進對應的經營公司都成立於2014年,不過平臺的經營以及運作時間可能更早。根據報道來看,微貸網於2011年9月便已上線。也就是說,壹個平臺在公開運營,並且還到處廣告宣揚,時間長達9年之後,我們才以涉嫌犯罪對其立案偵查!這也說明對於這些平臺,我們在監管上存在缺失,存在漏洞。若對於壹些不合法的平臺或運作方式,我們應當及時介入並遏制這種現象,避免規模擴大話,產生損失放大。但這些平臺都已做成百億,乃至千億規模,壹旦暴雷,投資者將有可能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