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人民無形資產發生的增值稅是否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開票稅率?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出資人是個人還是公司來區別對待。個人以知識產權出資,沒有稅收。如果公司以知識產權投資,可能會有壹個評估附加值的問題。根據《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南水人民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發生的資產凈增值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是,資產中途或者到期轉讓或者收回的,轉讓或者收回投資取得的收入與無形資產投資時的賬面原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依據參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和遞延資產可以扣除。關於出資的形式和要求,《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允許股東以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