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什麽是香港公司公證?該如何做香港公司公證?

什麽是香港公司公證?該如何做香港公司公證?

壹、公證與認證的意義:公證與認證是國家賦予公證人的兩種職權。公證是由公證人證明人民間其壹種特定的法律行為(如契約)或私權事實成立或存在,並證明其內容真實性。認證則是由公證人證明某壹特定私文書上的簽名確實是由當事人本人所簽,其內容形式上必需合法。壹般而言,對於現在及未來發生的私權事實可以公證或認證;對於過去的私權事實則只能認證。

二、 為什麽要辦公證或認證:公證認證的目的都在於保障人民的私權,避免糾紛,減少訴訟發生。現代社會復雜,人與人間的關系密切,涉及權利義務的事,每有爭執,甚至涉訟。如果能事先辦理公證,雙方權利義務分明,就可免除糾紛。公證的益處如下:

1、有堅強的證明力:經過公證的事件,當事人任何壹方或第三人都應承認其效力,萬壹將來涉訟,只要提出公證書,法院就根據它的記載作裁判,經過認證的文件,其簽名的真實性,當事人不得否認。

2、有強制執行力:對於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壹定數量為標的者。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租用或借用房屋,約定期間並於期間屆滿時交還房屋者。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法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間屆滿時交還土地者之契約,凡是在公證書上載明應徑受強制執行,如對方不履行時,可憑公證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當事人不必另行起訴,請律師打官司。

3、有案可查:公證或認證事件的卷宗,當事人如有需要,可隨時聲請閱覽或抄發繕本。

哪些事件可以辦理公證或認證:公證範圍甚廣,只要是涉及私權的事實,都可以辦理公證或認證。依據公證法規定,下列各項法律行為,當事人或其他關系人得請求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或認證私證書。

三、什麽情況下香港公司需要做公證

通常來說,香港公司公證廣泛存在於需要對自身合法性進行自證的場景中,根據中國法院的規定,境外機構在國內進行法律程序,需要提供該境外機構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文件,且這些文件都必須為公證認證件。香港的文書送往中國內地使用,要先經中國委托人公證 ,然後公證文書必須經過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登記和加章轉遞後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才能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需要註意的是,由於中國尚未加入《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簡稱“海牙公約”,因此,根據國際慣例,外國文書送往中國使用,除有雙邊協議或多邊協議或壹國單方免除認證外,均須辦理領事/使館認證。

而在這裏,就分為兩種情況:1、與中國有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或有關文書,需先經當地具有公證資格的律師或公證員對文件進行公證,然後由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後,再送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2、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或有關文書,需先經當地具有公證資格的律師或公證員對文件進行公證,然後由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和與中國有外交關系國家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後,再辦理中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的認證。

香港公司公證的含義:香港公司公證又叫“香港律師見證”,由香港具備資格的律師公證人依照法定程序證明公司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如香港公司文件拿到香港境外的地方使用(常見的設立公司、申請商標、法律訴訟、投標、變更、委托等)就需要辦理公證認證。

四、律師見證與律師公證區別: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或申請,指派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並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 以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的名義,就有關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謹慎審查證明的壹種律師非訴訟業務活動。

律師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相比起來還是公證效力最高。

當投資者以香港公司之名義到中國大陸、海牙成員國或者非海牙成員國進行投資,無論是開設中外合資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獨資公司或者是常駐代表機構(代表處)都需要對香港公司的相關文件進行公證。

以香港公司為主體的法律行為,無論用於是在國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是用於訴訟/仲裁,都有必要證明香港公司主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哪些情況下需要做香港公司公證?

1、香港公司預備在大陸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處;

2、香港公司董事會抉擇用於大陸時,須由中國司法部托付評判人進行公證;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權別人或大陸的律師業務所處置特定業務時,亦須公證;

4、預備與大陸居民締成婚姻;

5、請求內地親屬來港久居或來港接收工業;

6、收養內地孩童;

7、預備在大陸建立個體工商戶,請求核實”香港效勞供給者身份”及預備從事CEPA協議項

8、下之其他事項時,需依照需求由中國司法部托付評判人進行公證;

9、承繼過程中觸及大陸產業時;

10、報考中國司法考試或其他資歷考試時;

11、觸及大陸的贈與、受贈事宜;

12、在大陸觸及訴訟,須提交有關香港的依據;

13、依據大陸有關行政部門的需求,須對某些文件、現實或行動公證的。

14.參與境外投資、購買股票、參與海外基金建設。

15.辦理內地授權委托書:個人及企業證明書,香港人士或在港註冊公司處理國內事務時,可采取授權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國內處理事務。普遍采用授權委托事宜包括買賣、租賃、按揭國內房地產、土地使用權登記或進行轉名手續;

16.在國內成立辦事處:與內地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簽訂如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合同、補償貿易合同、貨物買賣合同、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房產買賣、租賃合同、工程承包、企業承包合同等;參加國際招標;

17.簽與訴訟及申請商標、外觀設計及發明註冊:海外機構、當局政府需參與方提供代辦其身份、資質、合法性文件,並有國際律師公證蓋章程序;

18.在內地成立外資公司(獨資或者合資)

六、香港公司公證認證常見形式?

用於大陸(最常見)

以香港公司在大陸投資經營、發生訴訟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陸部門使用,需由中國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公證證明並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用於海牙成員國(如澳門、日本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後轉遞香港高等法院加簽加蓋apostille認證章,用於非海牙成員國(大陸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聯酋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後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簽認證,之後還要做該國駐香港領事館認證,最後文書方可在該國使用。

註:文件使用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經過香港港高院加簽後的文件送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然後送該國駐中國大使館認證。

七、香港公證企業證明書類別?

1.證明有限公司情況,包括註冊地址、註冊編號、股東、董事、議決書、註冊資本等資料

2.證明無限公司中獨資東主或合資股東情況、成立日期及商業登記號及提供公司出具之書面單據,會計報告,銀行資信,擁有物業證明,按揭狀況,已簽訂之合同包括擔保文件及其它有關企業之資料等。

九、辦理香港公司公證需要提供的資料:

1、公司註冊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2、公司周年申報表;

3、秘書、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如有)確認本或復印本;

4、公司商業登記證書復印本。

若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不足壹年未能提供周年申報表,需備齊以下資料:

1、《首任秘書及董事通知書及出任董事或候補董事職位同意書》;

2、《秘書及董事更改通知書(委任/離任)》;

3、《註冊辦事處坐落地點通知書》。

辦理公司授權委托書需要提供的資料:

1、公司註冊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2、公司周年申報表;

3、秘書、董事資料更改通知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4、公司商業登記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5、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摘錄確認本或復印本(簽署委托書的授權代表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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