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
為什麽說失業保險能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呢?下面我就為大家詳細介紹壹下。
政策範圍
從2015年起,將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雲港市財政局、連雲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連雲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連人社發〔2015〕113號)實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政策範圍,由兼並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
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穩崗補貼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對同壹企業既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又符合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314號)規定享受在崗、轉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可選擇其中壹項政策執行,不得重復享受。
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本地符合享受穩崗補貼企業的情況,通過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四)核撥。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財政部門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按照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序及時撥付資金,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就業管理機構將補貼資金壹次性劃入企業賬戶。
基本條件
(壹)失業保險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壹年以上支付能力;
2、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範。
(二)各類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
企業裁員率是指企業裁員人數與在職職工總人數(申報年度期間企業失業保險月平均參保人數)之比。
申請審核
有關要求
(壹)申請。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在地的縣(區)勞動就業管理處申請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每年申報壹次,同壹企業在壹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享受壹次穩崗補貼。申報時間為申報年度次年的3-5月份(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時需提供:
1、《連雲港市企業享受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裁員以及自然減員(退休、死亡、入伍、升學人員和合同期滿等)的相關材料。
(二)審核。每年6-8月份,區勞動就業管理處負責通過?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統?,對申報企業的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繳費時間以及裁員和自然減員等情況進行查詢和初審。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對不符合要求和規定條件的,說明理由,及時將申報材料退回企業。各縣(含贛榆區)參照上述辦法進行審核。
(三)公示。每年9月份,市、縣(含贛
(壹)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兌現政策,並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
(二)加強基金管理。各縣(區)要充分考慮基金支付能力,結合失業保險費率調整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工作情況,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精心組織落實,並適時調整基金收支、結余預算。支出穩崗補貼資金時,在?其他費用支出?中增設?穩定崗位補貼?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三)加強動態監管。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進壹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使符合條件的企業都能夠知曉並享受政策,鼓勵、支持、引導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及時跟蹤企業用工變動及穩崗補貼使用情況,加強動態監管,確保政策實施效果。
(四)做好統計上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做好數據匯總工作,於每季度第壹個月5日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報上季度《連雲港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
補貼標準
對符合上述範圍和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補貼,所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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