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軍人的特殊性,采用獨立於 戶籍 的軍籍管理制度,參軍後,地方戶籍即取消。退役軍人如何辦理 身份證 ? 的小編整理了相關 法律知識 ,請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網友咨詢 我是退役軍人,現在急著用身份證,怎麽辦啊? 律師解答 根據《 福建 省公安機關 戶口 管理規範》(各省條例調理內容大致相同)規定: 第五十四條軍人 退伍 、復員、 轉業 的,由本人提交下列材料如下(壹、二、三)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身份證號碼是終身不變的: (壹)縣級以上安置部門開具的介紹信; (二)《 居民身份證 》; (三)落戶方《居民戶口簿》或者產權證明; 安置地公安派出所與 入伍 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不壹致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入伍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 第六十二條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在入伍前,應當由本人、父母或者戶主提交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以及《居民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註銷戶口。 第六十三條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未按照規定註銷戶口的,公安派出所發現後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戶主在1個月內到公安派出所註銷戶口;逾期未辦理的,公安派出所依據人民武裝部門提交的應征入伍人員名單,直接註銷其戶口,並在5個工作日內打印《戶口註銷證明》送達其父母或者戶主。 戶口註銷原身份證暫不能使用,可以使用部隊發放的士兵證購買車票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