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指作為社會基本成員主體的勞動群眾。拼音是rén mín ,是漢語詞語。
人,漢語常用字,是象形字,最早見於甲骨文,像側面站立的人之形。其本義為能制造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又能用語言進行思維和交際的生命。“人”亦是漢字部首,常作形符。
民,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壹只被刺傷的眼睛,表示由刺瞎壹只眼睛的戰俘充當奴隸,後指平民、百姓。引申指大眾的、非官方的、非軍事的。也專指從事某種職業的人或某類人。
出處:
先秦《詩大雅抑》:“質爾人民,謹爾侯度,用戒不虞。”
北魏楊炫之《洛陽伽藍記·聞義裏》:“九月中旬入缽和國,人民服飾,惟有氈衣。”
明代宋濂《洪武聖政記》:“維我中國人民之君,自宋運告終,帝命真人於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其君父子及孫百有余年,今運亦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