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烏克蘭議會的會議制度

烏克蘭議會的會議制度

正常情況下,烏議會每年有兩個例會,分別為二月初至七月初和九月初至下年度壹月初。其間為夏季和冬季的休會期。如有特殊和緊急情況,議長有權在休會期召集非例行會議。議會章程對大會法定出席人數沒有明確規定,除憲法修正案和推翻總統否決需要三分之二多數(300票)外,其他法案以簡單多數(226票)通過即可。表決分電子投票、舉手表決、唱名表決等多種,電子投票較為普遍,後兩種則主要適用於較為重要的決議,需要議會專門就表決方法通過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