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土地荒漠化

土地荒漠化

主要原因:

第壹,前些年中國毀樹太嚴重。

第二,我們種的多,活的少。

第三,還有人繼續破壞。

沙漠化

1,簡介

荒漠化是指原本被植物覆蓋的土地變成不毛之地的自然災害現象。這裏所說的“沙漠”大多強調的是土地不適合植物生長或農業發展,而不是地區本身的幹燥導致的沙漠氣候。然而,沒有植物的土地不能蒸發和分配水分,這可能導致氣候幹燥。

荒漠化可能是自然的。荒漠化作為壹種自然現象,是由地球幹旱帶的運動引起的,它所引起的氣候變化導致了壹些地區的荒漠化。然而,今天世界各地荒漠化的大多數原因都歸咎於人為因素;人口的快速增長、土地的過度耕種和牲畜的放牧使土地變得幹渴,不適合耕種。

中東的美索不達米亞(今伊拉克)是世界上最早發展農業的地區之壹,從而發展成為世界上最早的文明發源地之壹。美索不達米亞的土壤原本非常肥沃,但由於過度的農業活動,人們忽視了土地的長期幹渴,甚至開發河流上遊,砍伐森林,使得上遊的土地無法吸收降雨,雨水壹口氣流入河流,造成水土流失,引發洪水。

據中國國家林業局2006年6月17日公告,全國沙化土地達1739.77萬平方公裏,占國土面積的18%以上,影響30個壹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

旱地(定義為降雨量少的地區,通常由降雨量少、不穩定、持續時間短和強度高的風暴造成)占全球土地面積的40%,養活著65,438+0/5的世界人口。這些旱地的荒漠化是植被和可用水減少、作物產量下降和土壤侵蝕造成的土地退化。它是由人口增長、人類需求增加或政治經濟壓力(例如需要經濟作物來增加外匯)導致的土地過度使用引起的,通常由自然幹旱引發或加重。目前,荒漠化的速度是每年6萬平方公裏或每年總旱地面積的0.1%。這是對70%的旱地(全球陸地面積的25%)的潛在威脅。

在幹旱和亞幹旱地區(包括部分亞濕潤地區),在幹旱、多風、沙面疏松的條件下,由於人類不合理的經濟活動,原有的非沙質荒漠地區經歷了壹個類似沙漠景觀的環境退化過程,表現為沙塵暴活動和沙丘起伏。地球上有超過3800萬平方公裏的土地受到荒漠化的影響。目前,世界上每年約有600萬公頃土地沙漠化。荒漠化問題涉及面廣,引起了全世界的關註。造成荒漠化的自然因素主要是幹旱、地表松散的沙質沈積物和強風。人為因素主要是過度放牧、過度開墾、過度燒柴和不合理利用水資源。荒漠化是壹種環境退化現象,是壹個逐漸導致生物生產力下降的過程,包括發生、發展和形成三個階段。發生階段(初期)為潛在荒漠化,只有氣候幹燥、地表植被破壞、小面積形成松散流沙等荒漠化的基本條件。發展階段,地面植被開始遭到破壞,出現風蝕、地表粗化、斑點狀流沙和低矮灌木沙堆。隨著沙塵暴活動的加劇,流動沙丘或吹灌沙堆進壹步出現。在形成階段,地表廣泛分布著密集的流動沙丘或吹灌沙堆,占陸地面積的50%以上。荒漠化的危害是破壞土地資源,減少可用於農牧業的土地面積,使土地的繁殖能力退化,植物數量減少,土地的載畜量降低,農作物單位面積產量降低。荒漠化給許多國家和地區的農業、畜牧業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

荒漠化是世界農業發展的壹大威脅。荒漠化是壹種無休止的退化現象。它降低了土地的繁殖能力,降低了農業和畜牧業的生產力,減少了生物產量,減少了可用於耕地和牧場的面積。荒漠化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貧瘠使許多國家遭受了多年的饑荒。受荒漠化影響的土地總面積達3800萬平方公裏。每年因沙漠化而流失的土地高達5~7平方公裏,幾乎每分鐘就有11公頃土地沙漠化。如果沙漠化持續下去,得不到有效遏制,預計到本世紀末,流失耕地將達到目前耕地的1/3。這是壹個危險的信號嗎?中國也是壹個土地荒漠化嚴重的國家。沙漠和荒漠化面積從1949年的66.7萬平方公裏擴大到1985年的130平方公裏,約占國土總面積的13和6%。沙漠化土地正以每年60平方公裏的速度增長。我國土地荒漠化的形成,既有沙丘前移、侵入等自然因素造成的,也有過度耕作、過度放牧、過度采伐、工業交通建設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有壹組統計數據可以說明這個問題。土地荒漠化的原因是:森林過度采伐占32.4%,過度放流占29.4%,土地過度利用占23.3%,水資源利用不當占6%,沙丘移動占5.5%,城市、工礦建設占0.8%。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中國絕大多數(95%)的土地荒漠化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因此,保護和利用好土地,封沙種草,營造防風林,實行林、牧、水綜合開發經營,充分發揮種植群體的作用,達到還沙還土的目的。土壤是植物之母,是綠色家園繁榮的物質基礎。保護和利用好土地就是保護綠色家園和人類自身。

所謂荒漠化是指陸地上的生物。其生產力下降甚至喪失,主要原因是人類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沙漠化最明顯的地方之壹是在撒哈拉沙漠南邊的薩赫爾。在這個地區的北部,以遊牧或放牧的方式飼養綿羊和駱駝,吃光了整個地區的所有植物,造成了壹片光禿禿的土地。但在濕潤寬闊的南方,由於牲畜的過度繁殖,再加上原本就少的耕地,整個地區逐漸變得貧瘠。

再加上水源短缺,人們開始挖井。當人們聚集在壹起尋找水源時,家畜就更多了,這又加速了環境的惡化,助長了沙漠化。這種惡性循環使得這個地區的人們生活普遍非常艱難。撒哈拉沙漠沒有雨季,所以不會下雨,但只要有壹點點水分,睡在地下的植物就會競相萌發新芽,但很快,過度放牧的牲畜就會把它們吃光……所以荒漠化的土壤還在默默擴張……

2.防治荒漠化的對策和建議

1.嚴明法紀,懲治行政腐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制建設進入了壹個新階段,制定了壹大批法律法規。與防治荒漠化相關的有《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草原法》和《水土保持法》。目前防沙治沙正在制定中,壹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規也在制定中。

這些法規之所以被稱為法規,是因為它們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強制性。法治社會,沒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力。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本身就是違法的,是法律不允許的。因此,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包括政府行為)都應依法懲處並予以糾正。否則,法律失效,只會助長行政腐敗,擾亂社會秩序。

但在我們的各級政府部門,總有人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個人特權,好像法律法規是為人民制定的,專門用來約束人民的,卻無法約束自己。符合自身利益和部門利益的,依法行政;另壹方面,他們千方百計繞過“政策障礙”,甚至找各種借口無視法律法規。應該說,正是這種執法部門的行政腐敗,加劇了我國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破壞。

建議全國人大以“西部大開發,生態優先”為主題,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有針對性的執法檢查,及時糾正各級政府執法中存在的問題,避免歷史上大開發造成生態破壞的悲劇重演。

2.關於環境問題的決策應該具有前瞻性和前瞻性。

我國保護天然林、禁止長江、黃河中上遊天然林的決定是在1996洪水後作出的。禁止采挖和銷售發菜,停止亂采甘草和麻黃的決定是在2000年春天沙塵暴襲擊北京後做出的。他們都是在付出慘痛代價後才下定決心的。事實上,無論是水災還是旱災,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有學者和媒體發出“長江有變成黃河的危險”、“沙塵暴壓北京”的警告。中國高層決策者並非無動於衷,只是因為涉及廣泛的社會利益群體,政府的財政支持能力有限,難以果斷決策。但所有的生態環境問題都有壹種“疊加效益”,只是權宜之計。沒有根本的解決辦法,只能事倍功半,無法遏制環境的加速惡化。而且未來壹旦治愈,成本會更高,代價會更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遠遠超過眼前和暫時的利益。

建議國務院就包括荒漠化在內的各種生態環境問題成立專家咨詢小組和預警預報系統,為政府部門高層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加大國家對荒漠化治理的資金投入。

長期以來,國家對中國的治沙工程投入不足。“八五”期間,國家對治沙的投入只有6543.8+億元,地方配套資金難以落實,因為沙區大多是“老、小、邊、窮”地區,地方財力有限。相當壹部分人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很難拿出防治荒漠化的錢。從65438年到0999年,國家投入治沙資金3000多萬元,主要用於治沙工程。按治理面積計算,平均每畝投入2.26元,只夠買兩三棵小樹苗,與實際需要相差甚遠(有專家認為每年治沙資金需要20億元)。目前在西北地區,每畝造林成本約為100元,每畝治沙工程造林需要500元至600元。過去的辦法是動員農民投工投勞,彌補造林資金的不足。在市場經濟的今天,計劃經濟時代低投資水平加行政命令、剛性攤派、無償使用勞動力的方法越來越行不通。而且,國務院壹再要求不允許增加農民負擔。如果不加大治沙投入,未來的工作必然會下滑。事實上,由於資金不足,節水技術的推廣、優良品種的選育、病蟲害的防治、太陽能和風能的開發利用等防沙治沙的許多關鍵問題都無法解決;林場、苗圃、防沙治沙站、保護站等許多基層防沙治沙單位和工作者,工資沒有保障,生產生活舉步維艱,防沙治沙工作難以正常開展。同時也造成建設速度慢、質量低、布局分散,難以形成規模;管護力量薄弱,造林種草成果難以鞏固。這些現狀與實現國家扶貧和經濟建設重心向中西部轉移的戰略極不相稱。

建議國家除多渠道籌集資金外,還應加大防治荒漠化的資金投入,並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基本建設和項目相結合;還要制定壹些相應的優惠政策,實行“誰管理、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推廣沙漠拍賣、租賃貸款、轉讓、股份合作等經營方式,形成國家、集體、個人共同參與治沙,全社會共同參與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國家防治荒漠化領導小組。

荒漠化治理不是壹個純粹的技術問題,也是壹個社會和管理問題。它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態各個方面以及林業、農業、水利、環保等各個政府部門。這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過去防沙治沙不盡人意的壹個主要原因是社會各界各自為政,難以形成合力。甚至壹個部門在治沙,而其他部門在造沙。所有的環境問題都是跨行政區域橫向發展的,而解決環境問題的政府部門是縱向設計的。如果堅持這種部門分割、地域分割的垂直行政管理模式,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任何橫向的環境問題的。因此,我們還必須橫向設計我們的環境行政管理體制,以避免部門之間工作的扯皮、內耗、分散和重復,提高生態建設項目的整體效率。因此,建議將國家防治荒漠化協調小組升級為國家防治荒漠化領導小組,由國務院直接領導,以提高其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據部門職能分工,辦公室仍設在國家林業局。同時,要加強“高級專家咨詢組”的作用,保證荒漠化防治的科技含量,增加科技和規劃設計的透明度。

5.將環境成本納入經濟核算體系,將生態建設作為績效評價指標。

任何經濟開發建設都會對生態環境產生負面影響,有利有弊。但好處大還是壞處大,如何趨利避害,取決於對環境成本的評估。例如,近十年來,內蒙古有2.2億畝草原因為采挖發菜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其中6000萬畝已經成為沙漠,其余正在沙漠化過程中。為此每年給畜牧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30億元,生態破壞損失不可估量。還引發了農牧民矛盾,引發了影響民族團結的社會問題。因此,這種掠奪資源的經濟活動應該被禁止。

但是,長期以來,我們對基層幹部的政績考核只包括經濟發展指標,沒有生態建設指標,特別是在扶貧目標中,盲目強調增加牲畜數量和糧食產量,從而鼓勵牧民跨牧場、農民毀林毀草開荒種地,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也沒有納入考核。因此,壹些政府官員和政府部門為了實現經濟指標快速增長的最大化,不惜付出生態環境來換取任期內的“政績”。這是急功近利、政府行為短期化、決策短期化的根本原因。

可見,環境問題根源於我們社會經濟的結構和體制。不改變與生態建設目標不相適應的社會經濟結構和制度,改善環境的努力不會取得多大成就。目前我們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將環境成本納入經濟核算體系,將生態建設的具體內容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指標。

6.嚴格控制環境人口容量,退耕與“還人”相結合

環境對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會發展規劃的基礎。中國西部生態極其脆弱,易破壞難恢復。“地廣人稀”只是表面現象。由於環境容量有限,很多地區的人口已經超飽和。有關數據表明,中國北方荒漠化地區總人口已達4億,比建國初增加了160‰。新疆陸地面積1.6萬平方公裏,只有4.5%的面積是人類生存繁衍的綠洲。目前農業地區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裏200-400人,與東部沿海省份相當。20世紀初,塔克拉瑪幹沙漠周邊只有654.38+0.5萬人,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裏2人(包括沙漠和戈壁)。到了80年代,人口增加到51.3萬,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裏8人,超過了聯合國規定的沙漠地區人口密度臨界指標7人的標準。青藏高原谷地的合理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裏不超過20人,現在這個地區達到90人,大大超過了土地承載能力。過度耕種和過度放牧導致了沙塵暴。西南地區山高坡陡,土壤貧瘠,植被破壞後石漠化嚴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失去生產力,所以比沙漠化更嚴重,更難治理。

退耕還林還草工作要和“還人”結合起來。在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要將超過環境容量的人口逐步遷出,轉移到小城鎮,從根本上解決退耕還林、“靠山吃山”後的反復問題,繼續破壞植被,給大自然壹個恢復的喘息空間;同時,發展具有壹定規模效應的小城鎮,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業剩余人口,還可以促進各種產業發展,增加人民收入,緩解西部人口壓力與土地承載力的矛盾。

7.沙漠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和重建

沙漠化形成和擴大的根本原因是人為破壞沙漠生態系統(包括幹旱半幹旱地區的沙漠、戈壁系統、草地系統、森林系統和濕地系統),以及由於對系統中水資源、生物資源和土地資源的集約開發利用,造成系統內在的穩定性和平衡失衡的結果。過去,我們壹方面植樹種草,通過生物和工程措施防止荒漠化,另壹方面卻破壞了沙漠生態系統,創造了新的荒漠化土地。事實上,正是由於沙漠生態系統的破壞,盡管我們建設了“三北”防護林,實施了防沙治沙工程,但仍未能從整體上遏制沙漠化擴張的步伐。可以說,半個世紀以來沙塵暴頻發的真正原因不是人工植被太少,而是自然植被被破壞太多。小環境的局部改善無法抵消大環境的整體反轉。

鑒於此,我們有必要調整治沙戰略,從片面強調發展人工植被轉向積極發展人工-自然喬灌草復合植被;從單純保護綠洲到積極保護包括綠洲在內的整個沙漠生態系統。只有重建沙漠生態系統,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荒漠化擴張的勢頭,扭轉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被動局面,有效改善西北地區的宏觀生態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