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ulance" 的發音為 [?mbj?l?ns],重音在第二個音節,即"bu"的音節上。意為救護車。
拓展:
"ambulance" 是壹個英語單詞,該詞源於“ambulant”,意為"可移動的"或"走路的"。在醫院和緊急救援行業中,"ambulance" 指的是壹種裝備有專業醫療設備和藥品的可移動救護車輛。
在各個國家,"ambulance" 的具體定義和使用可能會略有不同。在美國,"ambulance" 通常指的是壹輛裝備有醫療設備和護理人員的救護車,用於緊急救援和護送危重病人。
在加拿大,"ambulance" 可以是由各個地區政府或私人機構提供服務的專業醫療救護車隊。救護車隊的作用是在醫療緊急情況下,能夠提供訓練有素的醫療專業人員和必要的醫療設備以確保患者在運送途中得到及時的救治。
在英國,"ambulance" 是由各地醫療服務提供者聯合合作,為公眾和患者提供緊急救援護理。這個服務通常由各地醫院、救護車隊和醫療專業人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