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排,省直各醫院、馬鞍山、銅陵、淮北、淮南在11月上旬辦理,亳州、蚌埠、合肥、池州、黃山、宿州在11月中旬辦理,蕪湖、六安、阜陽在11月下旬辦理,安慶、滁州、宣城、廣德縣、宿松縣在12月上旬辦理。註冊工作將在12月25日前結束。
申請延續註冊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延續註冊申請審核表》1份;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地方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4. 申請人在護士工作崗位證明、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壹)單位審核。延續註冊申請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備齊所需材料並裝訂成冊,交所在單位。各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護士延續註冊申請審核表》上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已配備“護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機構版)”的醫療衛生機構,預錄入護士延續註冊信息,並將匯總名單及延續註冊材料於11月25日前上報市衛生局醫政科。
(二)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各療衛生機構將本單位符合延續註冊條件者的材料交送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應用“護士執業註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版)”將信息預錄入。11月25日前將本縣(市)區護士延續註冊匯總名單及延續註冊材料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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