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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法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稅務法規定: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沒有規定的,依照其他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壹律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和國稅務法是中國稅收領域的核心法律,規定了個人和企業的稅務義務和權利,包括稅收的基本原則、稅種征收管理辦法以及稅務機關的職責和權力。納稅人應遵守稅法規定,按時繳納稅款,享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和權益保障,稅務機關應依法行使稅收征管職責,確保稅收的公平、合法和便利。

中華人民***和國稅務法是中國稅收領域的核心法律,它規定了個人和企業在稅務方面的義務和權利。根據稅務法的規定,個人和企業需按時、按法律規定繳納各項稅款。

綜上所述:稅務法規定了稅收的基本原則,如公平原則、合法原則和便利原則。根據公平原則,稅務機關應確保稅收的公平分配,不得對納稅人進行特殊優惠或歧視。合法原則要求稅務機關依法行使稅收征管權力,確保稅收合法性和合規性。便利原則則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便利的稅收征管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9修訂)》:

第壹百壹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五條所稱中國居民,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就其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