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同綱領》
擴展資料
從1949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在中南海懷仁堂如期召開。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同綱領》,選舉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大會規定以五星紅旗為國旗,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以北平為首都並改名為北京,采用公元紀年。大會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為副主席,周恩來、陳毅等56人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
大會還決定在首都天安門廣場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以表示對革命先烈的無限崇敬和緬懷。為了開好這次大會,中國***產黨人費盡了心思,做足了功課。
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六冊。《***同綱領》包括:序言;總綱;政協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八章六十條。
《***同綱領》規定了中華人民***和國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央人民政府為國家最高政權機關。
在軍事上,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是中華人民***和國所建立的統壹的軍隊;在經濟上,實行“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的根本方針。
在文化教育上,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建設人才為主要任務;在民族政策上,實行團結互助,各民族壹律平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外交上,堅持獨立、自主和領土主權的完整,擁護國際持久和平和各國人民間的友好合作,反對帝國主義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