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保障民生、促進穩定的功能,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完善法律援助網絡,切實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丹東法律援助中心擬在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通過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資源優勢,引導和鼓勵更多優秀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援助,走向服務窗口,為群眾送去便利和實惠。
壹、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競爭、擇優選擇的原則,招募和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
二、招聘對象
全市範圍內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
三、報名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並通過年檢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
(二)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近三年未接到投訴;
(三)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有5名以上註冊律師或者法律工作者;
(四)熱心公益事業,愛崗敬業,有誌於參與法律援助工作;
(五)2020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1日,辦理丹東市法律援助中心交辦的援助案件20件以上;
(六)事務所有5名以上法律援助誌願者;
(七)業績突出、社會公信力高、群眾滿意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優先考慮;
(八)參與過政府項目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優先考慮;
(九)有法律援助誌願者和基層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優先考慮。
(10)法律援助聯系點資格每年授予壹次(10月1至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