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機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職業教育畢業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最新服務-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查詢結果;
技工院校高級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和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
留學歸國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位證)和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網上查詢結果(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最新服務-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網上查詢),並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提交的畢業證、學位證圖片應完整清晰,畢業日期、學歷層次等信息與上傳文件壹壹對應。
其他說明
(1)錄取對象:畢業後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2017 1-2019 12);畢業後2年內已享受就業補貼,但享受期滿且補貼期內未中斷企業社保繳納的,可繼續享受2年。
(二)申請人必須持有溫州市社會保障卡(市民卡),並確認已激活市民卡的銀行賬號。經辦機構根據2019年7月至2019年6月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月份給予相應的就業補貼。就業補貼發放到申請人溫州社會保障卡(市民卡)的銀行賬戶。請到相應的銀行網點查詢收據。
(三)中小企業分類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分類標準的通知》(工信部發[2011]300號)執行。代理機構可以通過部門信息判斷是否符合中小微企業的要求。申請人無需提交中小企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