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遊護照主要用於個人旅遊、探親訪友等短期出國活動;
留學護照則是為了出國留學、研究或參加學術交流等長期活動而設置的;
2、旅遊護照通常不需要附帶學習、工作等方面的證明材料,而留學護照則需要提供錄取通知書、學習計劃等相關文件;
3、留學護照可能會附帶特定的簽證,如學生簽證,這類簽證通常有助於在目的國獲得長期居留的權利;
4、在有效期和簽證類型上,留學護照的有效期可能更長,簽證類型也更為特殊,以適應長期居留的需求。
護照的種類及用途:
1、普通護照:用於個人旅遊、探親訪友、商務考察等普通出國活動;
2、公務護照:由國家公務人員因公出國時使用;
3、外交護照:由外交官員及其家屬、國家領導人等使用;
4、其他類型護照:包括海員護照、因公普通護照等,適用於特定人群或特定情況。
不同類型的護照在顏色、封面標識、使用權限等方面有所區別,持有者需根據自身出國目的選擇合適的護照類型。
綜上所述,旅遊護照和留學護照的區別在於用途、所需材料、簽證類型和有效期等方面,留學護照更適用於長期居留和學習交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壹)近期免冠照片壹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