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婚前後給彩禮
按照傳統婚嫁習俗,結婚前男方長輩會正式到女方家進行拜訪。這只是提親,有時候也可以由媒人代替,這時可以讓他們帶部分彩禮錢給女方,表示尊重。等正式訂婚的那天,男方家長當著所有女方親友的面把剩下的彩禮支付就行。
壹般訂婚日子當天比較適合送彩禮,尤其是自由戀愛結婚的新人。訂婚當天不僅雙方父母在場,還有兩家德高望重的長輩。這時送彩禮錢不僅凸顯男方對婚姻的重視,也讓女方看起來更加有“排面”。
2、結婚前1天給彩禮
彩禮也可以在婚前1天送,但這樣有壹定的弊端。因為時間比較倉促,儀式感沒有那麽強,而且女方家都在忙著第二天的婚禮儀式,沒有時間放在彩禮上。但有個好處就是,女方可以把彩禮放在廳堂之上,彰顯婚禮的大氣。送彩禮要註意以下這幾點講究。
1、時間
按照傳統,給彩禮的時間有嚴格的規定,會根據占蔔結果來決定。不過現在,沒有這麽多的講究了,男方壹般是在訂婚的時候,或者正式的婚禮前送彩禮,並且要雙方父母都在場的時候。
2、彩禮內容
彩禮在過去也被叫做聘禮。過去送彩禮的時候,除了禮金以外,還會搭上壹些禮物,比如大雁、豬肉、雞,或者是首飾品等等。這樣搭配起來的彩禮,看上去會更加有誠意壹些。
而彩禮內容發展到如今,已經簡化很多了,現在男方送彩禮,主要就是禮金,另外還有些房子、車子、家具或者家電等東西,就看對方的經濟水平來決定了。
3、忌諱
首先從數字上來說,盡量是雙數比較好,畢竟婚禮就是講究壹個成雙成對,雙數是給對方很好的祝福。另外,要避開4之類的,在中國傳統說法中不是很吉利的數字。
4、送彩禮的人
送彩禮的人沒有明確的要求,但是父母壹同前去會顯得更有誠意,如果父母不願意或者不方便也可以找其他親近的親戚或者新人是經人介紹而在壹起的,介紹人可以幫忙贈送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第壹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生活、***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壹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