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金斷交僅僅對已經存在公積金貸款者或者準備申請公積金貸款者存在影響,其他則無直接影響。如果員工已經申請公積金貸款,而且長期斷交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將剩余貸款按照商業貸款的利率計算;
2、住房公積金斷交兩個月有影響,暫時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沒有影響。只要不買房,如果有買房需求的話可能公積金貸款會比較麻煩壹點,還有比如在壹線城市,想辦理壹線城市的戶口,都是對社保有連續繳納要求的;
3、住房公積金已經斷交,賬戶是不會被取消的,只是如果不是持續的交,那麽買房子的時候,不能夠用來貸款,只能提取賬戶裏面錢來用。只有持續的交,(上海是6個月),才能夠用來貸款;
4、住房積金已經斷交,賬戶其實是能轉的,轉移到現在工作的城市。但是要買的話,要根據工作的城市的政策來定;
5、住房公積金已經斷交,如果想要註銷,那麽先要重新的設定住房公積金的卡,建議到銀行去問壹下比較好。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6、此外,如果公積金已經3個月沒有繳納了,那麽換新的工作之後就要重新繳納6個月才可以使用。
綜上所述,公積金斷交雖然不會使賬戶作廢,但也是有很多影響的,所以建議各位不要出現斷交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