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所得稅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同時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郭克政發〔2008〕172號)規定條件的企業。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郭克政發[2008]172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申報資料。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2)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R&D費用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R&D費用。無形資產不計入當期損益的,按規定在實際扣除的基礎上加計扣除50%的R&D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申報資料。提交的材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發項目計劃和研發費用預算(復印件加蓋公章);獨立、委托和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設立情況及專業人員名單;當年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研究開發費用匯總表;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董事會關於設立自主、委托、合作研發項目的決議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委托或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關於研究和開發項目、研究成果報告等的效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支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照投資額的壹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是指創業投資企業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超過2年的,可以在其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扣除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申報資料。提交的材料包括:扣款資格備案:①主管部門批準的創業投資企業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所投資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3)實際投資的投資合同、協議及驗資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四)所投資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未上市的聲明;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備案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①主管部門批準的創業投資企業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所投資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3)實際投資的投資合同、協議及驗資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四)創業投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扣除記錄清單;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對居民企業壹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申報資料。提交的材料包括:經科技行政部門登記的技術轉讓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證和認定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實際技術性收入清單;項目收入會計報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可通過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因技術進步產品更新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與強震動、高腐蝕的固定資產打交道。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的折舊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舊法,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納稅人自行計算減免稅。
(六)示範區內創新型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2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
(七)在示範區內從事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目前開發的高新技術領域的項目,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扣除。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範制定費、與R&D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書籍和資料、資料翻譯費。R&D活動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成本。直接從事R&D活動的在職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以及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直接從事R&D活動的在職人員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專門用於R&D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運行、維護、調整、檢查和維修費用。專門用於R&D活動的軟件、專利、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專門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設備的開發制造費用,以及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和壹般試驗手段的購置費。勘探開發技術現場試驗費和新藥開發臨床試驗費。研發成果的論證、鑒定、評審和驗收費用。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1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
2.營業稅
(1)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得,免征營業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單位和個人簽訂技術合同後,應根據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申請材料清單,攜帶所需資料到主管稅務所辦理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申請手續備查。材料清單所列材料中,除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的業務內容簡述和委托書外,其他材料均可復印並加蓋公章。復印件的內容必須與原件壹致,並在顯著位置標明。持有《受理備案通知書》的單位和個人,應在次月月底前,根據《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數據表》所列數據,填寫《技術交易免征營業稅數據表》,連同結算發票或其他合法結算收入證明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2)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增減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業者為目的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至2008年6月5438+2月31日,對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和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孵化服務”是指在營業稅“服務業”、“租賃業”、“其他服務業”稅目中,為屬於咨詢、技術服務範圍的在孵企業提供的服務。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1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3)國家大學科技園是以科研實力較強的高校為依托,結合高校綜合智力資源優勢和其他社會優勢,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產學研結合提供支撐平臺和服務的機構。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至2008年6月5438+2月31日,對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和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孵化服務”是指在營業稅“服務業”、“租賃業”、“其他服務業”稅目中,為屬於咨詢、技術服務範圍的在孵企業提供的服務。
文件依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7]2332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3.個人所得稅
(1)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以股份或投資比例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審核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833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或獲獎人員將其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為股份及投資比例的,應在獎勵授予後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高新技術成果入股確認書、技術成果評估報告及確認書等與獎勵有關的詳細資料。
(2)對示範區內科技創新創業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的,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的形式獎勵企業相關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壹次性納稅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3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
4.地方稅
(1)2008年6月5438+0日至2065年6月5438+00日、2065年6月5438+02日、31日,符合條件的科技園區提供自用、無償或通過租賃方式提供的房產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 54 38+0]120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2)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08年6月10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提供自用、無償或通過租賃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1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3)節能環保產業
工商所得稅
1.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第1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汙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具體條件和項目範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機關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包括:有關部門認可的項目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獲取第壹筆收入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收款憑證、發票存根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項目收入會計報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2、企業購買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可按壹定比例實行稅收抵免。稅收抵免是指購買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專用設備投資額的65,438+00%可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抵免不足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財稅[2008]48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間應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包括:信用資質備案:購買專用設備的發票、清單(復印件加蓋公章);特種設備固定資產使用卡或特種設備固定資產臺賬(復印件加蓋公章);專用設備屬於《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等專用設備的報表和專用設備用途的報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稅收抵免備案:專用設備采購發票和清單(復印件加蓋公章);特種設備固定資產使用卡或特種設備固定資產臺賬(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備案清單;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3.自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資源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產品和材料的原材料比例不得低於《目錄》中規定的標準。生產非國家限制和禁止的產品,符合國家和失業有關標準的收入,減按90%計入總收入。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7號)。
操作流程:以上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提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備案材料,包括:有效的資源綜合利用證明、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結果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實際資源綜合利用情況的說明(包括資源綜合利用情況、技術標準、產品名稱等))和資源綜合利用收入的單獨核算;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