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其客體是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沒有形式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勞動成果。
它和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壹樣,受國家法律保護,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壹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擴展數據:
從內容上看,知識產權由人身權和財產權組成,也稱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是指權利與取得智力成果的人密不可分,是人身關系的法律反映。比如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者發表、修改作品的權利,就是精神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這些智力成果經法律認可後,權利人可以利用這些智力成果獲得報酬或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被稱為經濟權利。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的成果,是智力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