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
特別註意: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有效印簽名稱壹致,如果不壹致的話,協議是無效的
2、不少企業為了留住學生,會以高違約金約束學生,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所以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毀約是要賠償違約金的噢!)
3、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於“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壹套、做壹套,應屆生們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用此來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4、很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強迫學生找親朋好友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應屆生而言是非常不利的,不應當屈服!
5、當應屆生簽完協議後,要嚴格按照規定步驟執行,正確的步驟是:妳與用人單位填寫完畢-簽字蓋章-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
擴展資料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壹種協議,由三方***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壹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註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壹致,如不壹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壹致,不能簡寫。?
百度百科-三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