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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貴州遵義市湄潭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鎮(街道)中心學校、縣直學校:

為確保我縣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完成,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8]153號)和《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遵教辦人[2018]10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縣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壹、宣傳準備階段(2018年9月11日-9月20日)

1、各鎮(街道)中心學校、縣直學校要利用各種途徑加強教師資格認定的宣傳工作,使申請人能夠充分了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條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擬申報教師資格人員完成學歷、普通話、教師資格考試證書(2013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申報本專業教師資格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等材料準備工作。

二、網上報名階段(2018年9月12日-10月31日,其中10月1日—7日系統關閉)

1、各鎮(街道)中心學校、縣直學校指導擬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開展網上申報工作。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均設在湄潭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2、申報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8]153號)的要求按時進行網上申報。

①申報人員按照網上規定的申報程序和步驟,如實完成教師資格網上申報工作,並下 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網上申報網址:)。如果無法打印申報表,則申報人需在現場確認點手工填寫。

②未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壹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非國考),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網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註冊”入口(申報學科與所學專業相同者,按黔教師發[2013]401號文件中“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

③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壹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國考),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網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註冊”入口。

3、同壹申請人壹年內只能申請認定壹種教師資格。

三、現場確認、受理申請者提交相關申請材料階段(2018年11月1日—11月9日期間的工作日)

1、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8]153號)規定的要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2、確認工作中嚴格按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審查確認申請人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及相關材料。

3、思想品德鑒定工作。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思想品德鑒定或證明材料,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有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該表由工作單位填寫;沒有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沒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該表由其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要求填寫(村委會、居委會鑒定的壹律無效)。

四、體檢階段(2018年11月12日—11月15日)

1、嚴格執行《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黔教人發[2004]10號)、《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於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有關規定。

2、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嚴格按照《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五、認定階段(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

1、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2013〕401號)中“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後,即2014年(含2014年)後入學的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規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學的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別與所學專業相同的,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和2014年(含2014年)後入學的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申報教師資格,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根據黔教職成發(黔教職成發〔2013〕370號)規定,關於貴陽市女子職校等41所職業院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師範教育類專業的界定:①修學相應層次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且成績合格;②有教育實習記載且成績合格;③修學申報學科教材教法課程且成績合格。上述三項缺壹不可。

2、認定機構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向符合法定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市教育局資格復查時間為2018年11月21日-30日,復查結束後將在“遵義教育網”—“網上辦事”—“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文件夾中發布“2018年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擬認定人員名單”。(網址:/)

4、獲得認定者的教師資格證書在湄潭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領取(請於2018年12月15日以後攜帶本人身份證領取)。

六、嚴格把關,確保認定質量

1、嚴格掌握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範圍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嚴禁擅自修改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擴大或縮小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範圍;嚴格遵循教師資格認定程序,不得隨意變動。

2、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的學歷證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鑒定材料。

七、其他事宜

1、加強教師資格證書管理

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執行,對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規範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定執行。

2.切實做好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各校須及時通知本校特崗教師、中職實習指導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確保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按要求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3、現場確認

請戶籍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在湄潭縣的申請人員於2018年11月1日——11月9日期間(工作日)帶上以下材料到湄潭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進行現場確認。

聯系咨詢電話:0851-24257176

①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壹式兩份(申請表上的照片和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必須壹致);

②身份證復印件(驗證原件);

③學歷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還須在學信網上打印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④《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現場確認時領取,填寫基本信息並粘貼照片備用);

⑤《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有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該表由工作單位填寫;沒有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沒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申請人,該表由其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填寫(村委會、居委會鑒定的壹律無效);

⑥完成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的證明材料或教師資格考試證書;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

⑧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兩張(與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必須壹致);

⑨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

⑩戶籍復印件(驗證原件)和工作單位證明(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工作單位需提供)。

申報人需用A4紙自行打印填寫各種表格(《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除外)和復印有關材料,並按上述材料順序擺放。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法嚴肅處理。

4、交納教師資格體檢費用

申請者的體檢由湄潭縣教育局統壹組織,體檢費由指定體檢醫院按有關收費標準規定收取。

5、信息查詢

(1)2018年開展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通知、公示等均在“遵義教育網”—“網上辦事”—“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文件夾中發布(網址:/)

(2)湄潭縣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通知、公示等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網址:/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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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貴州遵義市湄潭縣教育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