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密法的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也就是說,環保部的確有權力把土壤汙染信息確定為國家秘密,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同時也規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土壤汙染信息不僅關系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需要公眾廣泛知曉,而且防治土壤汙染更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因此,土壤汙染信息正是最典型的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
2013年4月10日,環保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莊國泰在北京出席壹研討會時說,土壤汙染調查數據“肯定會發布的,核定以後會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