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資沒有及時發放,有兩種途徑索要工資:
1,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優點:方法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未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發工資,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而且壹般都能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需要多壹點程序和專業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壹次性結清並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