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行業利益和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促進有色金屬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國際法律、法規、政策和法令,制定上海有色金屬行業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
第二條規範會員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市場行為,建立行業和會員單位自律機制,規範行業經營行為,是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的重要內容。同行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會員企業自願簽署行業自律章程,自覺遵守。
第二章職業道德
第三條鼓勵會員單位團結互助、協調自律,發揮行業整體優勢,通過信息交流、* *切磋、友好協商,解決行業熱點、難點和重大問題。
第四條倡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註重信譽、自尊自重,增強法律意識,樹立和完善行業和成員單位形象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倡導文明生產、文明管理、優質服務,嚴格企業管理,自覺規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行為。
第三章貿易法規
第六條本條例所稱有色金屬生產經營單位,是指主要從事銅、鋁、鉛、鋅、錫、鎳、稀土金屬、稀有金屬、半導體、貴金屬、金屬粉末、粉末冶金制品、金屬復合材料等有色金屬及其相關產品的冶煉和加工的單位。各成員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有色金屬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法令,合法生產經營。遵循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合法經營的原則,自覺維護行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第七條有色金屬制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具備相應的產品技術標準。必須嚴格執行“沒有產品標準不能組織生產,沒有產品標準的產品不準進入市場”的原則,沒有產品標準進入市場的產品視為假冒偽劣產品。
第八條各成員單位應按照ISO9000族標準(2000版)和GB/T19000-ISO9000族核心標準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通過ISO14001標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按照OHSMS18001標準建立了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並通過了ISO9000質量認證、ISO140001環境認證和OHSMS18001安全管理認證。通過質量認證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標準。
第九條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科技創新,根據市場需求和國家產業政策,積極開發有色金屬高新技術產品,努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斷挖掘潛力,逐年加大新產品開發投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不斷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十條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有色金屬行業裝備、工藝、技術、安全、環保、質量等國家標準,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堅持質量第壹。禁止假冒偽劣、偷工減料;不準違反操作規程,偷工減料;嚴禁采購、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禁止未取得登記證書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產品進入市場;嚴禁虛假廣告。
第十壹條合理定價,反對價格競爭。同壹產品的定價或調價應相互兼顧,加強協商協調;同壹產品不應以企業的眼前利益損害行業的長遠利益。
第十二條會員單位應認真做好各自的定期報告和統計年表,按時、準確地向協會報告。協會將按時向會員單位提供行業相關年度統計數據,讓會員單位了解行業整體情況。
第四章法規管理
第十三條為保證本章程的實施,協會秘書處將不定期組織檢查,對實施本章程取得突出成績的會員單位進行表彰,並以多種形式進行宣傳。
第十四條會員單位之間因執行本章程發生爭議,可向協會秘書處提出,由協會秘書處對有關會員單位進行調查和協調。協會常務理事會將視情節輕重對拒不遵守章程的會員單位給予勸告、警告、行業內部通報等處分,維護章程的嚴肅性。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條例所列事項與國家政策法規不壹致或者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已經存在的,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負責制定、修訂、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本章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其解釋權屬於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