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的職能如下:
1.貫徹招商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研究制定全市吸引外資的發展戰略、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根據發展規劃建立項目庫,發布信息:根據全市經濟發展規劃,編制修訂全市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目錄,建立和管理市招商項目庫,發布政策信息,推介重大招商項目;
3.負責管理招商引資和審查相關合同手續及解決問題:負責管理、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審查招商引資項目合同,確認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招商引資項目審批手續,解決外商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組織和籌備各項招商引資活動;
4.負責對外聯絡,建立對外關系:負責協調全市招商引資的對外聯絡,建立全市招商引資網絡,發展與外商的關系;
5.項目洽談及協助處理投訴:負責投資項目洽談,接受並協調處理外商及外國投資者的投訴,建立市級投訴網絡,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6.對投資項目進行評估,落實推進和辦理程序:負責重大投資項目的前期評估、對接推進、後續洽談和落地推進,協調辦理重大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報建手續;
7.負責工作考核和責任制落實: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認定和匯總統計,監督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的落實;
8.監督合同履行,落實激勵政策:負責監督招商引資企業履行合同,組織招商引資實際投資的審批,落實招商引資激勵政策;
9.宣傳推廣信息建立信息系統: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向社會公開相關政府信息;
10,完成其他任務: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縣招商局的工作職能是:
1,負責相關政策法規的執行:負責督促落實縣委、縣政府招商引資的政策法規;
2.策劃編寫服務指南,建立項目庫:策劃項目,編制發布本縣招商引資相關資料和服務指南,建立本縣招商引資項目庫,對外發布信息,介紹項目;3.編制年度計劃,分配任務:編制全縣招商引資年度計劃,請縣委、縣政府分配全縣招商引資任務;
4.承辦招商活動及簽約:承辦縣委、縣政府組織的各類境外招商活動,代表縣委、縣政府聯系外商,洽談、簽約;
5.負責會議安排和各項手續辦理:負責投資項目聯席會議、同步審批和壹站式服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共同辦理外商投資項目各項手續;
6.監督項目進展:監督、調度和報告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
7.組織工作考核,提出獎懲建議:組織對各部門、各單位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向縣委、縣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8.協調解決各類問題: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解決招商引資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分類制度。
根據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根據該法,對有特殊崗位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加其他崗位類別。每個工種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公務員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公務員擔任領導職務符合憲法、有關法律和制度規範。
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正職、省副職、局正職、局副職、縣副職、縣副職、鄉副職、鄉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