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階段實行的分配制服是什麽?為什麽要實行這樣的分配制服?
我國現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制度並存的制度。在改革開放之初,之所以采取這種分配方式,是適應發展生產力的需求,因為當時我國的生產力水平極其落後,需要引進先進的生產技術以及資本,來彌補不足。促進了資源的充分的利用和生產力的解放。而現行的分配制度在如今是不合理的,它有如下的缺陷 初次分配的基本制度缺陷 (1)產權制度 產權制度的收入分配效應 從收入分配的不同層次看,產權制度應屬初次分配範疇,或者說是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礎制度。 產權是關於財產的權利。現代經濟學所討論的“產權”,不僅包括通常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即依法占有財產的權利),以及財產的占有、使用、處置和收益分配的權利,而且還包括債權、知識產權及所有交易中的權利。收入的分配無非是產權收益的分配,因而從更加寬泛的角度看,收入分配制度也是產權制度的壹部分。 從馬克思經濟理論到西方經濟學說,從古典經濟學到現代經濟學,都把產權制度作為最基本的經濟制度,並充分肯定了它對分配制度在內的其他經濟制度的基礎的決定作用。產權制度所具有的激勵功能、約束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等基本功能都會帶來相應的收入分配效應。 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啟動點的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國有企業所有權經營權分離的生產經營方式改革,以及多種經濟形式的發展,無壹不是產權制度的變革。這種產權制度的變革對收入分配的影響表現在:分配方式轉變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收入來源結構發生了顯著的改變,經營凈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在城鎮居民家庭收入來源結構中的比重上升,工資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在農民家庭收入來源結構中比重上升。 現行產權制度的缺陷及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 ——產權殘缺和主體錯位造成分配制度殘缺和分配行為混亂。產權的殘缺和主體的錯位會直接影響產權的激勵作用和產權制度效率。這在傳統的國有經濟中表現突出,勞動者作為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是虛位的因而是殘缺的,他既不能通過“用手投票”約束使用者,也不能“用腳投票”轉讓所有權,因此資產的收益性對勞動者來講是不具備或不完整的。而作為國有經濟的經營者,壹方面可以越俎代庖地行使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如“內部人控制”),形成產權主體“錯位”;另壹方面,他的收益可以不完全和經營績效掛鉤,即他的經營權是不完整的(權、責、利不對稱),表現為產權的不清晰。國有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持續至今,“所有者虛位”和“政企不分”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真正解決。在建立了公司制的企業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真正形成。集體經濟特別是鄉鎮集體企業也存在嚴重的“產權模糊”問題。企業產權制度缺陷已成為企業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礙,壹些在現代企業制度中通行的分配方式和手段,如年薪制、期權激勵、股權激勵等時開時放;或者在企業產權制度不完備,缺乏有效監督制約制度的情況下,草率實行經營者股權激勵等向少數經營者傾斜的分配方式,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在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方面,目前農民擁有的只是對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權或經營權,但不擁有轉讓、抵押、入股等處置權以及相對應的收益權。農村土地沒有真正成為可以在市場上流轉和交易的生產要素。這種土地產權制度既不利於土地的合理配置和使用,還助長了政府批地過程中的權錢交易和徇私舞弊,使少數人中飽私囊,廣大農民卻不能從中受益。 ——“按勞分配”與“按要素貢獻分配”及其二者的結合均未真正破題。問題壹,要素市場不健全,使要素產權不能得以實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生產要素的貢獻進行分配?是產權制度的基本要求,理論上既可以優化資源的配置?又可以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但是?它的前提條件是市場競爭充分、信息對稱、要素的產權明晰、生產要素充分流動等。而目前我國要素市場還處於建設初期,不具備成熟市場的基本條件,要素產權交易和流動常受到來自行政力量的阻隔,尤其是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平臺尚未搭建起來,使得各種要素的貢獻不能完全按照公平的市場價值得到實現,產權利益扭曲。問題二,“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實現形式和實現機制尚未破題。在生產要素中,除資本、土地、勞動力三要素參與分配外,關鍵是技術、管理這兩大要素如何通過“技術資本化”和“管理資本化”參與分配過程,尚需要探索有效的具體實現形式和途徑。問題三,勞動者勞權保護制度缺失,勞動力價值被嚴重剝奪。勞動力與其他生產要素壹樣,應具有它自身的價值,其所有者的權利及勞動力產權也應受到維護。但在我國目前勞動力總量供給過剩、資本供給短缺的情況下,勞動力在要素市場中自然處於不利的地位。尤其是在低端勞動力市場中,以農村轉移勞動力為主的非熟練、非技術勞動力的勞動報酬更是被壓低到極限,並且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長期處於被資本剝奪的境地。 ——單壹國有投資體制是形成基礎設施領域行政性壟斷難以打破的重要原因。投資是產權的實現和延伸。目前我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主要是政府財政投資,民間資本投資的空間和渠道尚未打通。投資主體的單壹國有是我國行政壟斷經營多集中於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主要原因。壟斷性經營必然產生壟斷利潤,不利於提高投資效率和資產運作效率,也不利於公平分配制度的建立。基礎設施領域單壹國有投資體制的改變取決於國有產權制度的根本轉變。 (2)工資制度 除了非公單位的工薪制度外,我國仍然在國有單位,尤其是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實行由政府主管的工資制度。由於國有單位人員規模依然龐大,其工資水平和規則對社會收入分配仍然有著不容忽視的影響。現行的工資制度是由計劃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中通過不斷調整和改革形成的,仍不可避免地帶有傳統體制的色彩,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工資制度還有相當距離,集中體現在體制內僵硬,體制外失範,激勵不足與約束乏力並存。具體表現在:工資水平偏低,工資增長機制僵硬,缺乏制度性保障,致使工資外收入膨脹,助長國有單位職工收入的不規範;工資結構設置不合理,崗位績效工資和年工資比重過低,不能體現合理的工資級差,缺乏激勵和約束作用;對國有企業的工資管理仍然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幹預不當和約束乏力的問題並存;對勞動力市場中非國有用人單位的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管理,缺乏相配套的有效的監督管理體制,使得現實中存在大量企業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 再分配相關制度缺陷 1.社會保障制度 (1)覆蓋面不足,受益群體主要是城鎮正規單位職工,而非正規部門、非主流群體以及農村居民基本沒有或只能享受部分社會保障;(2)制度不統壹,存在社會保障的“雙軌制”,除城鄉分割外,在城鎮還存在著企業與事業單位的制度差別;(3)缺乏制度保障,未出臺《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障資金繳納、籌集缺乏強制性約束,標準的確定和執行存在較大的主觀隨意性。 2.稅收制度 (1)納稅主體稅負不公,稅收政策不完善,城鄉居民間、高低收入者之間、不同經濟類型單位間存在稅負不公的問題;(2)稅收待遇差別較大,費用扣除不合理;(3)稅收體系不完善,缺乏與財產及其收入相關的稅種設置;(4)征管手段落後?難以提高征管水平。 3.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1)轉移支付的政策導向不明確,調節功能微弱;(2)政府間財政管理體制包括轉移支付制度的目標不清晰;(3)各級政府事權和財權範圍模糊;(4)轉移支付形式繁多管理分散。 4.“三次分配”制度 民辦慈善事業和公益事業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收入再分配和社會福利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目前我國仍然缺乏鼓勵扶持民間力量進入慈善事業和公益事業的社會機制。非收入分配的相關制度缺陷 1.就業和勞動力市場制度 (1)在城鄉間、國有與非國有、正規與非正規就業者間分割的“三元化”的勞動力市場和就業制度與政策;(2)行政性分割的高端與低端勞動力市場;(3)以扶助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為工作重心的就業服務體系。 2.公***教育制度 (1)財政資金投入不足,亂收費給公眾造成不合理負擔,公***教育公益品質喪失;(2)財政經費使用方向和結構不合理,阻礙基礎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發展;(3)差別教育政策加劇了公民基本權利的不平等和社會的貧富分化。 綜合以上相關制度的分析,我國現行收入分配制度的主要缺陷特征是:城鄉二元性、行政支配性、秩序混亂性及公***福利短缺性。直接原因來自於制度目標的模糊、制度構架的不完整和制度路徑的“雙軌”。究其制度性根源,除去生產力因素,則在於不成熟的市場化體制中轉型期的產權制度和轉型期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政府職能的缺位和越位貫穿於全部相關制度問題的始終。